“说什么呢?”

沈美云端着一大锅的卤煮火烧进来了,大家都是地道的北京人,这道卤煮火烧虽然不好看,但是架不住实在,顶饿管饱还好吃。

卤煮火烧一上来,大家眼睛就亮一亮,眼见着沈美云要招呼大家吃饭。

乔丽华打断了下,“等等。”

她这话一说,大家都跟着看了过来。

乔丽华到底是做过公社干事的,一张嘴也极为利索,她站起来语气感慨,“我们当年在漠河市胜利公社前进大队知青点相见,多年后,我们又在北京王府井相聚,这是我们的幸运。”

“来,咱们以茶代酒。”她举起茶杯,声音铿锵道,“敬青春,敬岁月,敬过去的苦难,让我们成长。”她话锋一转,酒杯朝着沈美云扭去,“敬美云,谢谢你。”

“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乔丽华。”

“也没有今天的姚志英。”

“还有我曹志芳和胡青梅。”

四人齐齐的端起茶杯,朝着沈美云敬去,“美云,我们先干为敬。”

沈美云怔了一下,她捏紧了茶杯,一饮而尽,轻声道,“这一杯敬过去,敬未来。”

希望我们都有一个好的未来。

苦吃过了。

罪受过了。

眼泪也流干了。

在这里,从今天,她们所有人都从头开始。

这些年她们每一个人都太不容易。

沈美云这一句话,让原先还热闹的场景瞬间安静了下去,不知道是谁先哭了起来。

是胡青梅,她豆大的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声音颤抖,“我以为我会死在漠河。”

这话一落,曹志芳怔了一下,眼眶一红,苦笑一声,“谁不是呢?”

“当年雪崩的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会死了,没想到熬下来了。”

一熬就是十年啊。

一个女孩子最好的青春,葬送在那苍茫的雪地里面。

姚志英咬着唇,这才把过去痛苦的回忆揭露出来,“我去过知青点的后水井无数次,每一次我都觉得自己可以跳下去一了百了。”

太苦了,种不完地,挑不完的水泡,吃不饱的饭,以及老是生病的弟弟。

她从千金小姐到下乡知青,从十指不沾阳春水,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第一次下地种田的时候,那泥泞的水田,吸水的蚂蟥,以及锋利的镰刀,一不小心就砍在了自己的小腿上。

汩汩流的鲜血,钻进了蚂蟥,刻骨铭心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