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美云陷入茫然的时候,季长峥便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一连着拍了沈美云肩膀三次。

“怎么了?”

季长峥问了一句。

沈美云抬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干净又漂亮,“季长峥,你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吗?”

季长峥,“在部队。”

他回答的极为肯定,几乎是斩钉截铁。

他的一辈子便是为了部队而生,在漠河市驻队,在哈市驻队,在北京驻队。

他这个人,生来就适合部队生活,生来就是当兵的料子。

季长峥在回答结束后,很快就意识到哪里不对了,他试探着的反问,“你呢?”

沈美云摇头,“我不知道。”

当初在前进大队的时候,走上养猪这条路,是为了保生活,让她和绵绵没有后顾之忧。

后面阴差阳错,因为养猪太过成功,被喊到了驻队,又干起来了养猪的活,可是她真的喜欢吗?

沈美云不知道。

当初是生活所迫,才走向这条路,如今高考恢复,大家都在做重新选择的时候,沈美云也多了选择,所以她才会茫然。

“你喜欢养猪吗?”

季长峥问。

沈美云点头又摇头,“给母猪接生的那一刻,我会有成就感,但是过后又会渐渐的消失。”

同样的工作,她重复了七年,在怎么有热情,也消耗殆尽了。

“那你有喜欢做的事情吗?”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了。

她再次陷入了茫然。

“喜欢做的事情?”

下乡是因为被动。

养猪是因为被动。

开办养殖场还是因为被动。

她喜欢什么?

沈美云陷入茫然。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喃喃道,“喜欢钱算吗?”

她喜欢钱,而且是好喜欢钱的那种。

季长峥,“当然。”

“喜欢钱就去赚钱好了。”他的声音洒脱,“美云,没有人规定让你必须去养猪,必须去当这个厂长,你还是要遵循本心。”

沈美云一直在劝说被人遵循本心,但是她自己呢?

她似乎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欲望。

沈美云,“我喜欢赚钱,也喜欢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