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季家关系走的近的是她,成为季家干女儿的也该是她才对。

怎么就成了沈绵绵?

而她却被林家人,送回了本家,她的亲生父母家一点都不好,住在大杂院,巴掌大的地,却住了十来个人。

而且,她兄弟姐妹一共有七个,她又是半路回来的。

根本没人喜欢。

她从林家带回来的漂亮衣服,都被她妈给没收了,剪烂了,说是布料好,给家人一人做一个裤衩子。

林兰兰当然不愿意,但是她反抗没有有。

在那个家,大家只有冷漠,大家第一要义是求生存。

先活下去,再去谈感情,谈亲情。

林兰兰接受不了,但是她不接受不行,她才回来几个月,她妈就给她安排了任务。

每天出门捡够五斤煤核,就是好条件人家烧剩的蜂窝煤心。

别人不要的,他们却能捡回去继续用,这样就能剩下买蜂窝煤的钱。

穷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林兰兰的父母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是林兰兰却接受不了。

她两辈子都没受到过这种穷苦的日子啊。

但是不捡不行,第一次她没捡到,回去后就被她爸吊起来打一顿。

连着两天都没饭吃。

后面雪花看她可怜,便把自己的窝窝头省了点给她,这才让林兰兰勉强没有饿死。

雪花心好,从那天开始便带着林兰兰,走街串巷的捡煤核。

雪花见林兰兰不吱声,便拽了下她,“走了,这一条胡同住着的都是有钱的人家,他们倒出来的煤核也很好。”

“趁着热捡回去,咱们晚上还能烧炭火睡觉呢,我跟你说,可暖和了。”

林兰兰不动弹,她只是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穿着体面漂亮,被人捧在手心的沈绵绵。

雪花觉得奇怪,“你认识她吗?”

林兰兰摇摇头,见绵绵要看过来之前,迅速把头转过去。

“我不认识。”

她怎么可能认识!

她才不要让上辈子的可怜虫沈绵绵,看到她这种邋遢穷苦的样子。

“我就说嘛。”

雪花背着小背篓,笑嘻嘻道,“要是你有认识的就好了,这样跟他们说一声,把煤核都给我们留着。”

这话一说。

林兰兰顿时炸了,“谁稀罕!”

她转头就要走。

结果,雪花却追了上去,“你不要算了,我去了啊,我看到前面有一户人家在倒煤核。”

林兰兰还是走。

“你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