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十一将他拎到书房,里面有叠得高高的公文等着他。

小虎很是幽怨,爹娘为何不多生一个孩子呢,害得他想偷懒都找不到推锅的人。

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小虎左右手开弓。

说起鹅毛笔,这可是他爹的发明,海上风浪大,再大的船都能感受到颠簸,用毛笔写字总觉得不太顺手,鹅毛笔就应运而生。

倒是炭笔是小虎发明的——不,应该说发现的,毕竟以前就不乏有人拿烧过的炭条写字,只不过不像他用竹子或木头用胶粘起来罢了。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