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得远了一些,温霆纳闷道:“这好好的男人,怎就穿个红衣,身上还有脂粉味?”

沈寒霁无甚兴趣,淡淡的道:“或许是个人癖好。”

女扮男装,男做女装,不常见,但并非没有。

“不过,那人身后的小厮,身手应该很不错。”温霆说着,转回头看了眼红衣男人身后的小厮。

一身短打打扮,腰间还别了一把巴掌宽的短刀。

——

金都

温盈先前让青竹去调查调香阁,没两日,他便把调查来的消息告知了温盈。

调香阁是在三年前搬来金都的作坊。

东家原是禹州的书香门第。东家自幼爱调香,家中一直想让他走科举仕途,但后来家中得罪了人,便搬迁到了金都。

又因生活所迫,便在金都租了个民宅作为作坊,自己调香。

那东家也是个聪明人,一是不想太沾染商人的铜臭,二是知晓没有名气,若开铺子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抬起名气,也抬不起价格。

所以定量供货给那些在金都已经小有名气的铺子,不过是几年时间,调香阁名气便活跃在了金都贵妇贵女茶席的谈话之中。

再说那东家,听说样貌俊美,爱穿红衣。

一个月会去进一次材料,而其余时间都在加家中调香。往来的人,也是一些结伴而来使香和使胭脂的贵妇贵女。

因招待女客居多,东家也避嫌,在隔壁租了一个宅子用来招待女客,而宅子的下人都是婢女。

听着这些信息,好像也挑不出任何差错来,温盈皱眉思索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