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送领带,在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是希望把对方套住,一般只有比较亲密的人,比如情侣、夫妻才会送这种东西。当然,他后来才知道,庄凌只是路过觉得这条领带十分好看,很衬舒伯珩,这才咬咬牙把它买了,并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想法。

舒伯珩想了想,还是拿起那条领带打算给自己系上,毕竟深蓝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一种颜色。他低头正要跟温莎结较劲的时候,庄凌进来了。他一开始还有些不敢靠近,毕竟两人上午闹得不欢而散,他不确定舒伯珩有没有还在生气。

“阿珩,你要出门了?”

“嗯。”舒伯珩修长的手指一顿,停住了。

“我帮你吧。以前你出门前,都是我帮你收拾的。这么多年没打了,也不知道有没有生疏了。”庄凌动作自然地蹲下来,手指翻飞,没过多久,就打出了一个漂亮的温莎结。

“完工!看来手法都还记得。阿珩,今天过后,这条不要了,回头我重新给你买一条。”他总觉得,那是几年前的款式,几年前的价格,对现在的舒伯珩来说有点太掉价了,配不上他身上这身高定的西装,偏偏本人还一点都不在意。

“不碍事,反正也用不上几回。”

舒伯珩是有满满一排抽屉的领带的,里面大部分都只被使用过几次,有的甚至一次也没有被拿过。他是想通过这样表示他自己的不在意。可是在庄凌看来却是欲盖弥彰了。

那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领带,你怎么就这么巧抽出了这条?

庄凌的心里甜滋滋的,他想,你果然还是放不下我,对不对?

第67章 所谓会议

舒伯珩终于还是坐着车走了,只留下庄凌一个人站在门口望着绝尘而去的雷克萨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