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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美丽不及爸爸的万分之一,但莫瑞尔愿意尝试。

他逼迫着男人自己去洗澡,而自己坐在简陋的床边上,面向着没有开灯的黑暗房间,深深地吸着指间的卷烟,翡翠的眼里是不符合他年龄的复杂深邃。

当男人洗完澡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莫瑞尔坐在烛光晃荡的黑暗里,翘着二郎腿坐在床边,微微仰头,半寐着眼抽着烟,如墨水般不断升腾的烟雾将他轮廓分明的脸模糊起来。

这个人刚出现在酒吧的时候,他的俊美和高雅的外貌就让他与这个黑暗的地域格格不入……而现在,却让人觉得,他原本就应该属于黑暗。

莫瑞尔看到了他,朝他勾勾手指。

男人乖乖地向他走过去,将自己身上的外套抖落在地上。

搂着他的脖颈,朝他的薄唇吻过去,莫瑞尔却自然地别过头。情动的男人只好吻在他的脸颊和脖颈上。

过了一会儿,莫瑞尔似乎不耐烦了,将他朝自己身下推下去。

男人笑了,乖乖地含住了对方的东西。

半夜,莫瑞尔穿上衣服,走出暗街。

从此以后,他丧失了一些东西。但是那些都无关紧要。

同时,他获得了一些东西。

他喜欢“暗街”。

在这里,他不用当乖乖儿子。

在这里,他不用天天看爸爸和那个女人亲热。

在这里,他不用装模作样,讨厌的推开就好,喜欢的从不掩饰。

在这里,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理智是垃圾。冲动才是最重要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莫桑”这个名字已经变成了暗街的传奇。

听说他比当今的王子还要英俊潇洒;

听说他是一个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