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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边是流行骑马的。

这些士族能在胡人铁骑下保存家族和寄客,逼得胡人也不得不跟他们媾和,自然门风都极其彪悍。基本能走路的都会骑马。到了南边,他们也没改了这个习惯。

但是闹市,那是能骑马的地方吗?几个人在走了几步,就被堵住了。

还是崔琛。这少年横行惯了,见进不去,一扬鞭子,策马就冲上前。他骑术过人,一路俯仰,将两旁摊铺尽数掀翻了,韭薤蛋肉践踏了满地。人群受了惊吓,四处里乱逃。他冲到街头,回望这惨状,唇角微微一勾,只觉得等闲。见中央店铺前还停着辆牛车,觉得碍眼,就又骑马回去。

——他该想想,南边人为什么爱乘牛车。

因为这东西稳啊!

牛的性子跟马一样吗?那是你越抽它越不爱动,抽狠了撂挑子踢你一边去,回头继续缓慢嚼草的存在啊。

崔琛狠抽了几下,那牛车只缓缓的蹭了蹭。他性子暴,见抽不动,上脚便踢,这回可惹恼了那头牛。牛只缓缓的回头,对着马肚子轻轻一拱——

惊马了。

要不是崔琛骑术好,只怕真就要摔死。

左佳思的哥哥在铺子里选好了猪肉,一出门就见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等在外面。那少年生的唇红齿白,灰色的眼睛却如狼崽一般阴狠。他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少年便已扬鞭。

堂堂一个大人,当然不能让孩子给打了,左佳思的哥哥就还手。

他没注意到,崔琛不是一个人来的。卢轩彼时也跟着,却没有上前帮手,而是从容寻到市集里的小吏,将崔琛砸烂的东西尽数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