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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天溱是程家老七,少年时就不爱读书,跟程老爷子要了笔钱出去鬼混,十几年后还真让他混出了名堂。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程天溱全身上下能立起来的就是那只鸟,他是个名气很大的房地产商,标准的土大款。

程天溱这人财大气粗,买东西只买贵的,品位独特,他能将一身国际一线名牌穿出地摊货的气质,喜欢拿红酒配馒头,有钱人里面公认的土包子。

但是只有程家几兄弟知道他是个情种,死心眼。

别人包|养一个又一个,床伴换的比床单还快,程天溱就喜欢洛阳那孩子,房子随他选,把他当金丝雀养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问题是洛阳不给他含。

因为程天溱打小就爱吃韭菜,有次刚吃完就把嘴巴对着洛阳凑上去,从那以后洛阳就开始以各种方法躲避。

洛阳看不起程天溱那身“老子什么都没有只有钱”的低俗气息,觉得跟他接吻恶心,被他摸被他碰恶心,唯一不恶心的就是他的钱。

所以洛阳从不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程天溱认识,他认为这样是在贬低自己。

一个卖屁|股的以自己还没准备好为理由,要主子别碰他,撒个娇卖个萌,有事没事红个眼眶哭一哭,程天溱心疼,就答应了。

他有时候忍不住了就对着洛阳的照片打|飞|机,单纯老实的简直不可思议,说出去他那帮朋友都不信。

洛阳是高中跟的程天溱,一句甜言蜜语就保送进了梦想的电影学院,大一开始演戏,有程天溱在背后袒护,顺顺利利,身价成十几倍往上涨。

等到洛阳红了,就想离开程天溱,他害怕被人发现自己是靠男人爬上来的,做梦都想把肮脏的部分剐下来毁掉。

就这么一个被程天溱放在心尖上的人,在准备求婚的那天找人捅了他,还碎成块,连个全尸都不是,死的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