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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姐她强硬可欺 今州 1048 字 1个月前

不归还记得前世第一次见到于尔征的模样,她早见过他的一手好字,只是不知其人。庆功宴上,满目锦绣的进士里,他一身深灰布衣,乍看背影还以为是哪个误入金碧的泥胎,只在转身与人谈笑的时候,才叫她明确捕捉到他的出众之地。

与冯观文的倜傥、刘采仲的温雅、姚左牧的刚直都不同,那探花郎有一股纯然之质,是不曾受名利场、角逐地改造和隐藏的天然,无锋有角,干净澄澈。

这样明净的人,正是那种甘愿赴汤蹈火誓死追随的呆子。

杏花灯影里,不归一眼记住了他,只是不够果断,探花郎很快就被楚派一系拉拢过去,平添了后来的许多麻烦。

争乱结束后,不归收整百官,放眼望去找不到一个适合为首的,便亲自去请。于尔征不肯背主,不归便策反了康王心腹,让人前去说服他:“那言不归一介女流,由她为君,河山迟早祸败衰颓。君不出仕并非忠心康王,反而是不忠康王之天下。”

一根筋果真被说服,布衣入朝堂为相,三年来除了清廉为政,剩下的精力全用来怼女帝,与老宗室们沆瀣一气。

女帝有时被怼到气噎,几度想下旨轰他滚回康王的封地昌城去,甚至盛怒之下,拔剑指过一根筋。

然相不惧死,怎以死威之。

不归回忆到此处反而一笑。这位半生的死对头虽然给人添了不少气,但在当时的缟白心境下,却也不失为一柄支撑的匕首。

车停了,她收回信笺下去,穿过纷乱嘈杂的六尾巷,进了那家小旅舍。走过混杂的楼道,她在尽头的房门前停下,拦下要敲门的赵康,自己屈指叩门。

门里传出一声咳嗽:“请进。”

不归推开门进去,一只脚踩在了看不懂的纸页上面,便低头去拾起:“对不住,踩脏了公子的文书。”

伏在矮桌上的人愕然抬起头来,一张脸在斑驳光线里莫名的怆然。

他立即站起来,咬破了嘴唇,一字不发。似乎无措,震惊,以及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