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忽然就想起一件有关前世他的事来。据说于相家境贫寒,一路北上科考,全靠一手好笔墨维生,来到长丹后更是囊中羞涩,接了个写花灯的活,一日能写三百盏,一盏得两文钱。
后来于相位极人臣,据说他写过的那些花灯,每盏能卖出一千两。
没有成为宰相前,他于尔征也不过就是个靠挥笔挣两文的潦倒书生。
有人能包下长丹最昂贵的万玉楼阁间请三六九等的客,有人只能缩在三教九流的六尾巷里,挥毫着一流的书法,挣两枚铜板。
不归看了许久,上前去:“劳驾,可否为我写盏灯?”
青年抬头,鬓角汗水滑落,神情有些呆,但笑容真挚:“啊?可以啊,小公子想写个什么呢?”
不归眯了眯眼:“一面写吕望。”
他有些吃惊,依照提笔写下,一笔一划,丘壑纵横。
“对面写卧龙。”
他停了一会,笔尖再落上去,手腕脉络隐现,腕力酝九分,落笔酿六分,减少娟狂厚重,用了另一种风格,飞逸俊秀。
“空着两面吧,这样就行了。”
他吹了吹那字迹,把灯递给她:“给,小公子,你的灯,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盏了。”
不归从香囊里取出一枚有印的宫银,接过那灯看了一会,而后连灯带银塞给了他:“果然不错,送你了。”
“小公子,你这——”
不归制止了他:“空着的两面,请贤兄不日自己添上。”
于尔征怔怔地看着她:“为什么?”
“求贤若渴。”不归笑,“良禽择木而栖,我有广阔梧木,愿等君来栖。”
说罢转身而去,留那青年在喧嚣巷里发呆。
正是初春春日好时光,上马车前,她瞧见有燕来归,翅羽悠悠旋落,掉在了她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