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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这么莫名其妙的重生了。

若是常乐自己能选,他其实不愿意再回到小时候,非得重来一回的话,他也希望时间点是在他高中的时候。

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

个头还不到赵文英腰际的小男孩,面无表情地被年越五十的方红梅抱在怀里,一块接着一块的肉夹到他面前的碗里。

“听爸爸说衣服都会自己穿了,我的乖孙子就是聪明,你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还要奶奶帮着穿呢,”方红梅脸上的脸上扬着笑容,嘴里夸奖着,手下不停,“多吃肉,长得快。”

常乐轻轻叹了口气,自打常兴跟赵文英离婚,方红梅连着对他也变了个脸,就因为小时候将他当眼珠子疼,后来对他爱答不理的对比才越发叫他心寒。

一脸婴儿肥,圆脸粉唇的小娃娃,一脸沉重,似模似样地叹着气,这场面,在大人们眼里,即觉得可爱无比,又惹人发笑。

“哈哈哈哈哈。”

“哦哟,这小模样,还真招人疼。”

“这么点儿大,想什么人生大事呢!”

满桌子的笑声,让刚还有点伤感的常乐瞬间满脸地莫名其妙。

眨巴着一双漂亮的大眼,乌溜溜地眼珠左右转动,满脸茫然地模样叫围着桌子一起吃饭的大人笑的越发厉害。

再没法子做忧郁花美孩的常乐:“”

作者有话要说:

常乐(懵逼脸):告诉我到底有什么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