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的天敌很少,能将它打败吃掉的,恐怕只有老虎……”黎臻往树林里看了眼,“只是这个季节,猎物丰富,老虎没必要非得捕食棕熊。”

“……那能是什么?这一片可不像有人,如果是人,不会扔下这么多熊肉不管。”

“……我倒是想起了以前办过的一个案子,在西北,有一农妇夜间解手,突然被墙头伸出的一只毛手抓住了,她丈夫闻声出来,只见大毛人趴在墙头正在拽她媳妇。这毛人长得猴子,满身是毛,极为丑陋,但是力气很大,将这媳妇拽到墙外,夹着便跑。

丈夫带着乡亲追出二十里,都没追上,等第二天在山上,发现了媳妇惨死的尸体……这种大毛人掳劫妇女的事件在当地时有发生,我当时跟随着上官去查过,可惜只在山上找到了可能是毛人吃剩的野兽尸体,有鹿有熊,甚至有老虎,其余的一无所获。”

宋映白听出来了,黎臻暗示刚才森林里的死熊可能是大毛人的杰作。

所谓的大毛人,就是后世称的野人。

现在他俩别说对付野人,就是对付野猴子都费劲。

“您的猜测很有道理,此地不宜久留。”宋映白去扶黎臻,“大人,咱们快走。”

结果黎臻受伤的腿一触地,就疼得倒抽一口冷气,膝盖发软,根本走不了。

宋映白发现黎臻腹部受的伤,虽然创口大,但似乎并无大碍,真正叫他难熬的是腿上蜈蚣划伤那一下。

蜈蚣果然有毒性。

“我背您。”宋映白抓着黎臻的胳膊,将他往自己背上一送。

“你背得动吗?”黎臻烧得厉害,说话的时候,带出的热气都比平时烫。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一定把您护送回京城!”宋映白发誓一般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