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看到的第一幅场景就是,他可爱纯真的小吉米高高抬起一脚,然后准确地、重重地朝一个男人最脆弱的位置踩了下去。

要是吉米出事了的话,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罗根默默地用手捂住脸。

“啊啊啊啊啊!!!”——那个可怜的男人杀猪般地尖叫起来,两眼一翻,彻底昏了过去。

罗根忽然觉得觉得胯|下一紧。

站得更近的约翰的感受则更为深刻,但他比罗根认识吉米更久,吉米是很天真,但不知他在更小的年纪时经历过什么,很多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残忍的,还认为那样的事理所当然。吉米才八岁,但他会的事情已经很多,他还曾经靠着约翰从医院里偷出来的医疗器材和药物给受伤的流浪儿同伴做手术,切开肌肤,肌肉纤维、血管、脂肪让周围的人都看了害怕,但旁观的约翰却注意到,一场手术下来,吉米的手完全没有抖,甚至于他的眼神也是没有波澜的。

有时候约翰完全不觉得吉米是个八岁的孩子,他冷静懂事的让人害怕了。

“罗根。”吉米的眼眸一蓝如水。

罗根这才像是被唤魂了一样惊醒过来,他现在该说什么?放开脚?还是什么?

“干得好!”华莱士女士拍手称赞道,她鄙视地说,“连孩子都下手的人渣就该去死!”

被夸奖的吉米不好意思地红了脸颊。

“吉米,我们回家。”想来想去,罗根只想出这句话来,他搓了搓额头。

吉米饶过地上的昏迷的男人,半跑半走回到罗根身边。

牵过吉米的手,罗根又转向一边的约翰,“你……是你救了吉米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