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虽然一夜没睡,但任栖桐踏着晨曦出门去的时候,精神状态依旧饱满。

街对面有一家花店,他每天出入酒店都会经过,只是从没想过要进去,但现在,他突然就想了。

花店是两个风格迥异的年轻姑娘一起开的,因为品种齐全服务又周到,生意很好。俩妹子天天一大早就开始忙活,搬着各色花卉进进出出,十分能干。

这会儿还早,店里没有客人,任栖桐刚一推门,那个短发高个儿姑娘就直起身来,笑容爽朗的招呼道,“欢迎光临,帅哥,要点什么花?”

听了这话,任栖桐才忽然想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冼淼淼喜欢什么花!

都说投其所好,既然是送给别人的礼物,当然要对方喜欢才行……

见他不说话,短发妹子又换了种方式问,“那,你打算送给什么人?女朋友?”

但凡是男士大清早出来买花的,九成以上都是送给女友或是太太。

果然,就见眼前这位英俊不凡的帅哥缓缓点了点头,用特别好听的声音嗯了声。

完了完了!另一个编着麻花辫的妹子用还沾着泥土的手套捧脸,各种陶醉,好好听哝——她是声控!

短发妹子一撩刘海,半叉腰,指着店中央大片大片的玫瑰道,“那就送玫瑰么,凌晨刚到的,超级新鲜。一般女孩子都很喜欢玫瑰的,而且寓意又好,可以挑选的颜色也多。”

任栖桐扫了眼,“谢谢,不过我还是先打个电话确认下。”

她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

“哎哎,”麻花辫妹子急忙阻止,有些惋惜,“可这样的话不就没有惊喜了吗?”

任栖桐翻出冼淼淼的号码,按下通话键,说,“是有些遗憾,但我觉得合适远比惊喜更重要。”

惊喜固然不错,但那是在符合送花对象的意愿的情况下,假如你送的恰恰是对方所厌恶的,那情景该有多尴尬?对方是收,还是不收呢?

看到来电人姓名的冼淼淼心跳瞬间加速,她本就渐渐感到自己跟任栖桐的关系跟一开始有所不同,而昨天晚上对方的那句话,更是印证了那种感觉……

她用手按了按胸口,觉得心跳有点儿快,同时也带着不知名的期待,期待能从对方口中听到些合心意的话。

“早上好。”任栖桐的打招呼方式一如既往的认真,不过第二句就开始直奔主题,“你喜欢什么花?”

“花?”冼淼淼怔了下。

任栖桐的回答简直直白,“我想送你花,但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品种,所以想要问一下。”

冼淼淼还挺喜欢他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也不磨叽,“向日葵,泰迪熊向日葵。”

将这个答案转告花店妹子们的时候,任栖桐总有那么点儿“看吧,我就说她跟一般姑娘不同”的小得意。

抱着满满一大捧向日葵行走的任栖桐不是普通的显眼,昨天被他托了一把而免于咖啡泼面的女孩儿也是愣了会儿才想起来要上前感谢。

“那个,任栖桐,昨天,谢谢你啊。”她耳畔还回荡着刚才姐妹们对自己的“教诲”:“多好的机会,赶紧上啊!”

“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啊,以后孩子的基因多有保障?可比咱们周围的丝男靠谱多啦。”

“对啊,英雄救美呢,佳话!说不定他本来就对你有点儿意思,一直关注着呢,不然怎么就那么巧?”

“你上不上?不上的话换我了啊!”

试问,谁不想找个看着顺眼的另一半啊?

任栖桐长相高大俊美,为人又礼貌绅士,妥妥儿的冷面暖男,虽然不大受男职员和男艺人们的待见吧,但公司内外不少正值觅偶期的妹子都对他颇有好感,有几个甚至还明示暗示过,只是一直无人成功罢了。

好不容易昨天任栖桐主动出手,可不就是个接近的大好机会?错过了简直天理难容!

任栖桐却只是说了句“举手之劳”,就再次迈开大步往电梯去了。

那女孩儿还要说什么,然后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他手里捧着的鲜花,等等,貌似自己挑的时机不对啊!

而且,他要送花给谁啊?!

突如其来的冲击使妹子呆立当场,完全没办法说出后面的台词,一直等任栖桐消失在电梯里,藏在暗处的那群同事冲出来问怎么回事儿才喃喃道,“你们看没看见,他手里拿着花?”

了不得!

几分钟后,一条名为《爆炸性新闻,名草疑似有主!》的消息就在璀璨内部论坛内疯狂流传开来,不少员工纷纷表示自己也亲眼看到了r姓鲜肉手捧鲜花进电梯的情景,然后大家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主题只有两个:他要把花送给谁,他究竟处于什么目的送花。

昵称为“r哥头号迷妹”的职员表示,自己从对方来公司第一天就开始默默观察了,他不是个很爱交际的人,在璀璨内部的已知交际圈就那么点儿大,再刨掉外出拍戏的浪仔和林芝……

“一号侦查员”则推测说:也不一定是他要送给别人的,也许是外面的谁送给他的,r哥辣么绅士,肯定做不出当场丢花这样的举动,肯定是拿回来处理的啦!

此言论一出,众多处于伤心中的后援团成员们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异口同声的宣布不用乱猜了,这肯定就是真相!

然而所谓的希望就是用来打碎的,仅仅两分钟过后,一个长期潜水的用户就窜了出来,默默地爆料:“都不用自欺欺人啦,已经确认r哥去了大小姐的办公室……”

论坛内先是一阵死一般的沉寂,随后便涌现出了原子弹爆炸般的轰动效果,就连潜水多时的男性职员们也纷纷加入战场:“卧槽,这是潜规则吧,啊,是吧是吧是吧,一定是的!”

“这外来小子有点儿目中无人了啊,上来就要对咱们的高岭之花下手,兄弟们说是不是得给他点儿颜色瞧瞧?”

“小子够胆肥的,我入职五年了,都没能跟大小姐说上一句话,他这才来了几天啊,就送花了?”

“大小姐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吧?还是r哥本来进璀璨的动机就不单纯?”

“楼上少胡说八道了,他这么一巨人,大小姐细胳膊细腿儿的,谁潜规则谁还不一定呢!”

“我早就觉得那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天天巴巴儿的凑到水妹跟前……”

这个帖子瞬间就翻了两页,而且大家的讨论热情依旧未减,大有只要地球不爆炸,我们就坚决不下线的架势,直到一个弱弱的声音传来:“我觉得这俩人挺配的啊。”

论坛内部又是一阵沉默,然后再一次爆发:

“……滚!”

谁特么的问你这个啊,关键是这口气咽不下啊,这混血小子明显不地道,完全不讲究什么先来后到,暗搓搓就下了手,这会儿竟然连花儿都送上了,是个爷们儿就不能忍!

不管公司内部如何信息爆炸,两位当事人却很是开心。

重活一次的冼淼淼决定坦然面对各方面感情,憎恶就是憎恶,喜欢就是喜欢,人生苦短,她可不想浪费时间在那些无谓的造作上。

于是她一点儿没矫情,高高兴兴收了花,小心的放到花瓶里养起来,摆弄两下之后又在毛茸茸的花丛中发现了一张卡片。

打开一看,呵,是首短歌。

她扫了两眼,挺喜欢,就轻轻哼唱起来。

冼淼淼懂五线谱,也懂节奏,只要不出声就能自己在脑海中完美勾勒出歌曲该有的感觉,可一旦要是出了声么,就不好说了。

只听她哼了一个小节,任栖桐就表情复杂的接过此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