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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瑟琳刚来到高谭市就从情报贩子那里翻出了小丑干过的所有事,包括在大庭广众之下捏着邓特检察官情人的脸扯谎的那段——虽然都是谎言,凯瑟琳猜那伤疤八成是小丑自己划的,可是他如果不在意就不会拿这个说事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弱点啊,凯瑟琳干这行这么久,头次对像小丑这样的通缉犯表示佩服。在她的眼里,通缉犯什么的应该是落魄又绝望的,但是小丑不是,他绝对颠覆了高谭市所有人的认知,包括游走在犯罪边缘的凯瑟琳也是。

有头脑,能把警察甚至蝙蝠侠耍的团团转,够嚣张,明明自己还在被通缉的状态中敢明目张胆的杀人放火不说甚至大白天素颜上街,最重要的是,他的犯罪纯粹为了找乐子,根本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就像希克厉当初想在美国站稳脚跟也是因为无聊一样。

凯瑟琳想了想,觉得小丑和希克厉不能比,因为希克厉比小丑要厉害,起码他干了这么多坏事没有被通缉,可是再往深里想也不对,搞不好小丑是故意被通缉的,神不知鬼不觉的犯罪不把自己推到危险的风浪尖上是没有挑战性的,小丑这么能作孽,当然要玩的开心才好。

那希克厉和小丑到底谁更厉害?凯瑟琳纠结了。她完全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将小丑放到了和自己的奉若神明的人同等的位置上。

好吧,既然不知道,那便自己去问。

凯瑟琳将口袋里唯一一支用来记东西的原子笔拿出来,习惯性的让它在指间旋转:“先生,您今天多大了?”

可能是沉默了很久的小孩突然说话,警察有点被吓到,他诧异的转过头打量着凯瑟琳,然后才开口:“32岁了,小姐。我的女儿只比你小3岁。”

——回应他的是插进医院雪白墙壁的原子笔。

“那么,丢工作和死,请选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