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oon就好了。”

莫恩说完就感觉到对方小小的楞了一下。

看着莫恩,史蒂夫算了算时间,发现他和oon认识的时候oon二十岁,现在也过去七十年了,如果她真的和面前的年轻姑娘有血缘关系,应该是对方的祖母或者是外祖母。

在美国,孩子继承长辈名字的例子比比皆是,再加上对方那应该是遗传自长辈的长相,史蒂夫觉得面前的女孩儿应该就是那个自己失约的人的孙女。

压抑住自己想要询问对方祖母情况(并不是骂人)的冲动,史蒂夫告诉自己要循序渐进,先和对方熟悉起来才好问家庭情况。

“你现在应该是个大学生吧?”

“对呀。”

莫恩是习武之人,五感敏锐,察觉到面前的男人没有什么恶意,毕竟是对门邻居,熟络一些也没什么。

就在莫恩觉得可以和史蒂夫发展一下邻居的友谊时,他陷入了自己的回忆里头了。

大学啊,他认识oon的时候,对方也是留美大学生。真的是一转眼,对方竟然就已经有了一个同样上大学的孙女了。史蒂夫虽然真实年龄只有二十几岁,但是面对这种时间断层,也总是忍不住想要感叹。

他实际上也是个老家伙了呢。

一个正常情况下能跑40/s的老家伙。

“今天天气很好,空气也很好,你怎么不跑起来运动运动呢?”

金发的男人笑起来很有亲和力,他和莫恩说着话,跟着莫恩慢慢的绕着湖散步,这一会儿才走了半圈不到。

要按照他原来的计划,这时候他最起码应该跑了十来圈了。

年轻的小姑娘应该跑起来,挥洒汗水,而不是慢悠悠的和老年人一样绕圈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