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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想找泥土,要么去郊区,要么去上北区和皇后区,因为高级住宅区带有庭院。

去高级住宅区挖人墙角(真正意义上的)就算了吧,毫无疑问,他会被仆人直接打死。只能去郊区,但这样只是来回就至少要花费一天的时间,靠翘班是不可能的,只能等这周的休息时间了。

还有两天就是周六,奥尔看着那几块姜蒜:“你们再等等吧。不对,今天就得用一块了。”

实际上,今天已经有一块姜牺牲了,它在炖锅里,和奥尔刚买回来的那只鸡在一块。

奥尔一回家就用热水把那只鸡里里外外烫了一遍,然后就上锅开炖了,现在应该已经好了——其实这一锅更恰当的说是只有盐和姜的鸡汤而已。

掀开锅盖,奥尔尝了尝,味道有些平淡,但还算可以。他拿了一口小锅,把一整只鸡腿拆了下来,加上一些汤,端着走出了门。

“大麦克?”奥尔敲响了大麦克的家门。

门打开了,但奥尔没看到人,他下意识的低头,一个身着蓝色裙子的小女孩站在那:“你是?”

他住院期间,虽然是大麦克每天给他送饭。但那时候他专注于接收原主的记忆,也担心自己表现出不正常,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躺在床上装意识模糊,在当时他和大麦克没有过多的交流,那十五天里他们俩说的话,还没有昨天一天多。

至于家人,奥尔也只从他的言谈里,知道他有一位叫做玛莎的妻子。孩子的话,他那个年纪的人是一定会有的,但没想到,是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爸爸!”小姑娘同样没见过奥尔,她看样子也吓了一跳,绿眼睛和奥尔对视的瞬间,女孩转身就跑进了房间里,大麦克正端着烤盘,他身边站着一位端着汤锅的微胖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