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浪白不浪

“烧的好!”

正说得畅快的说书人只听二楼雅座一声慵懒的叫好声,一抬头一块碎银就抛了下来,那阔绰的青年悠闲地靠在椅子上,容颜俊美至极,锦袍玉束腰,左耳妖紫色的宝石耳坠在颊侧微微晃动,脸上被酒色熏得微红,没来由的竟有种摄人心魄的妖艳。

青年把酒杯往桌上一磕,嗓音磁性透着醉意:“这邪魔外道就该天诛地灭,这下肯定死透了,投胎都没得投!”

气氛瞬间热烈起来,整个酒楼里一片义愤填膺的附和,说书人更是来了八倍力气,细数曲成溪的万千恶行,把魔教的八辈祖宗都骂了个遍,一场说书几乎成了魔教声讨会。

曲成溪小啜杯中酒,笑得暧昧,如他所料,一把火烧了地洞,成功毁尸灭迹,沈钦就算再想搞什么幺蛾子也无从下手,毕竟他的“尸体”已经烧得什么都不剩了。

天雷虽然罕见,但是并不是不可能,尤其是劈在他这种大魔头的坟上简直合情合理——作恶多端一生,死了老天都不收。

与自然天象相关的法术向来是最难的,他那天用自己的血改变原有阵法引来天雷,这操作可能是在修仙史上都罕见,也不怕沈钦怀疑。

从此之后,再没有人知道他还活着,剩下的这段日子,再没有人会找他麻烦了。

清净。

楼下众人继续七嘴八舌,别说,还挺有意思,别人有胆当面骂他还是头一次,骂沈钦的时候更是带劲儿。

“沈钦这个狗东西!造孽那么多,死后肯定也得天打雷劈!”路人甲大骂。

“太对了!曲成溪一道雷,他得三道!”

“他俩就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臭味相投,穿一条裤子……”

“哎哎哎!”曲成溪连忙伸手叫停,“他俩可不是穿一条裤子的!”沈钦的裤子他嫌弃!

“怎么不是?他俩都结婚了!”

曲成溪嗑着瓜子纠正:“是差点儿结婚,没洞房就是没结成!”

“哼!我看这俩狗东西正好相配!”

“屁!一点都不配!”曲成溪急了,瓜子一扔,“曲成溪比沈钦好看多了!”

路人丙:“谁见过姓曲的长什么样,每次都戴着面具。”

“我见过……”有人弱弱举手,“以前去燕北远远的看过一眼,真的惊为天人……”

“你胡说!魔头怎么可能好看!”

“我八大姨的表哥侄媳妇儿他弟也见过!说曲成溪确实美艳过人,江南第一大妓院秦淮楼的头牌跟他比起来都得自惭形秽。”

“这都是什么小道消息,正邪不两立,再好看心灵也是丑恶的!要我说曲成溪要有楼上这位公子十分之一的好看,就是他祖坟冒青烟了!”

“诸位诸位,我们要客观,虽然曲魔头罪大恶极,但是长得好看是共识!”

……

话题成功的歪到了对曲成溪的颜值大讨论上,曲成溪哧哧笑着,那些见过他的人估计也是远远的看见过他坐在城楼上弹琵琶和晒太阳,那远远的一眼,根本看不清五官,约么只能看见身姿和轮廓,都足以在那些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果然就算天下人对于他表示出了一致厌恶,但是见过自己的都忍不住说一句帅,可见不瞎。

老子果然迷倒众生。

曲成溪一撩头发,心情颇佳,伸手去捞酒杯,正准备把最后的杯中酒一饮而尽,却发现杯子空了:“卧槽?”

往桌子上一看,好家伙!

那胖貂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他剩下的酒都喝了,正四仰八叉的躺在桌上打酒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