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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神情,说明他们互相之间应当是相熟的。

这样的酒馆里应当都是常客和乡亲,突然出现几个陌生人会非常引人注目,于是游萧便赶紧拉着苗笙坐在了角落的空座里,免得打扰到别人。

苗笙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唱歌的青年,猜他顶多二十出头,一定过得十分开心,不然不会脸上挂着这么明显的笑意。

那人后脑勺靠在墙上,目光通过窗户望着外边的云海,歌声悠扬而又舒缓,握着小酒壶的手指还在轻轻打着节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