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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多梨 809 字 6个月前

林格说:“没带。”

“那就把毛衣先脱了,”林誉之说,“室内穿这么多,热。”

林格说:“我在室外冷。”

“我给你带了新衣服,”林誉之示意她将双手举高,就像给小孩换衣服,“加厚的白鹅绒,就在外面放着。”

林格不客气了,在寒冷、饥饿和焦渴之间,什么倔强的推搡都是假的。她没抗拒林誉之帮她脱毛衣,这件穿了很久的衣服,有着许多令她不舒服的小细节。林格自己的私服其实相当节俭,也是会被舍友吐槽“仗着一张脸随便穿”的典范,大约是工作接触到的美丽衣服太多,脱敏了,日常生活是怎么舒服怎么来。林格身上这件毛衣就是普通晴纶材质,干燥的冬天更容易起静电,里面的保暖内衣已经紧紧地和毛衣贴合,林誉之轻轻往上一提,两件粘在一起的衣服就发出脆弱的噼啪声,打着静电,林格一哆嗦,毛衣遮住她的脸,只觉腰间冷飕飕的凉,林誉之提醒她。

“别动,快好了。”

林格乖乖不动了。

毛衣脱下,林誉之的视线并不在她卷起的保暖里衣上,也不在那露出的半截温暖腰腹上,轻轻松松帮她脱掉衣服,放在床上,又听林格说:“情人之间要讲究公平,刚才就不公平,你看了我,我却不能看你。”

“情人?”林誉之垂眼,“你想看什么?”

林格整理了下耳边垂下的发,说:“我什么都不想看,我们还在吵架,林誉之,请你自重。”

林誉之放开手:“好。”

林格生气的时候的确不想看林誉之,他全身上下,还有哪里是林格没见过的吗?林格见证过林誉之从少年渐渐长到如今的全部样子,他身体的每一块儿胸肌腹肌鲨鱼肌,她都见过,摸过,咬过。她还知道林誉之右边稍靠下的腹肌下有一粒很小很小的痣,小到像不小心甩上去的纤细墨点,一点点,在腹肌因为用,力充,血而鼓起来时,那颗小痣就会被埋在浅浅的阴影中,林格悄悄给它取名为塞壬的眼睛,因为林格想为林誉之亲吻时,总能感觉那个小痣像温柔的注视。

她没有同林誉之提起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