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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多梨 793 字 6个月前

她不明白“亲兄妹”会是多么美妙的存在,她不知道血缘会如何成为两人之间永远斩不断的纽扣。她不理解,所以才会跃跃欲试地最先跨越兄妹的界限,在喝了啤酒后亲吻他的手指。

她真得什么都不懂。

短时间分泌的荷尔蒙如何能与常年累月的兄妹之情相提并论?单纯的肉,体欢,愉怎能比肩朝暮厮守的情谊?林誉之望着她的眼睛,只看到赤诚的勇敢无畏,身份让她不能开口,而爱意为她一切冒冒失失的行为做脚注。

林誉之花了近一年时间接受她做自己的亲妹妹,又花了半个月时间来说服同她开启情人这一层关系。

一切都是引诱。

替妹妹洗她被经血染脏的衣服,林格大大咧咧,完全不会去考虑,哥哥给妹妹洗衣服是不是有些不应该;她的贴身衣服,她的袜子,她擦拭脸的毛巾,甚至她洗澡后那一块儿专门擦拭私,密的白色小方巾,三个月一换,林誉之购买,林誉之手洗,林誉之仔细晾干。林格不知道这种事情已经越界,一直在做这些的林誉之知道。

为林格做一日三餐,早餐的红豆粥,中午的小炒菜,夜晚煨在小火上的菌菇鸡汤。盛饭时“不小心”触碰的手指,她偶然间提起的一道菜、第二天便会出现在饭桌上。她有一颗柔软的心,温柔的感化,偶尔的诱惑,林誉之暗地里观察她的交友情况,密切关注着她和所有异性的联系。

他需要确保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在兼职结束后,林誉之再累,回家前,也会给她带些小零食小礼物。他必须要让格格对“哥哥回家”这件事充满期待。

给她带最爱吃的街角那家店中冰激淋,放进保温杯中,塞进包里,到家后打开,只化了底部,上头的冰激淋球仍旧是圆圆的,用小勺一点点吃;

给她买她逛街时看好几眼、摸好几遍又放下的连衣裙,林誉之对自己已经到达几乎苛刻的地步,他基本没有任何娱乐开销,不抽烟不饮酒,所有攒下的钱都花在格格的家庭和格格身上;

绕三条街去买她上一周说过好吃的冰栗子,在夏日炎炎里回家,风轻云淡地说顺路带回来的。

林誉之故意不擦自己手背上被太阳晒出的汗,让她看自己长时间骑自行车而磨红的掌心,令她主动去观察他汗津津的t恤,诱她推理出“哥哥特意绕远路只为给我带零食”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