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能不能顺利抓到李玉华,希望全在欢欢身上,结果没想到是这么个状态。

梁锦绣轻轻点头:“可能吓着了,我?去安慰下?。”

十多岁的老狗,智商等同于人类六七岁的小孩,基本都什么都懂,一下?被带到陌生的地方,一群陌生的人。

真相让人心酸。

老狗哽咽:“不要把我?卖掉,我?还能看家的,我?的小主人还没回?来。”

山里人养狗为了看家护院,有的人家等狗快老了,会卖掉。

欢欢活的时间够长,它?曾亲眼见过两次满身可怕味道的狗贩子。

“不是要卖掉你,是你的小主人回?来了。”梁锦绣温柔摸摸它?干瘦的脑袋,“你还记得他?的气味吗?”

欢欢像被注入某种活力,立刻爬起来看向四?周:“真的吗,真的吗,他?在哪里?”

梁锦绣暗叹口气:“他?迷路了。”

她没想过这点。

欢欢和嫌疑人李玉华的感情非常好。

人有善恶的定?义,狗狗没有,就?像那句狗不嫌家贫,对它?们来说,只要主人不被抛弃,哪怕主人犯了天大的罪,主人还是主人。

李玉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的山坡。

欢欢迫不及待冲在前面?,它?很快兴奋的大喊:“汪汪汪。”

是的,这里真的有小主人的味道,哪怕很久没闻过,但只要还活着,它?就?会记得。

强力手电筒强行划破沉沉黑夜。

欢欢的确老了,兴奋劲过去累的气喘吁吁,向着前方大声呼喊:“汪汪汪。”

“我?在这里呢。”

小主人可喜欢它?了,听到它?的叫声会立刻跑过来,它?记得回?家的路,它?带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