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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梅扬问罗伊斯:“你认为哪个进球最精彩。”

“这还用问,”罗伊斯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最后一个。”

奥巴梅扬给了他个“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我也觉得。”

“非惯用脚,凌空打远角,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射门之前,扛着两人抢下球权也很精彩。”

“太强了,我找不出他的任何缺点。”

同为大中锋,奥巴梅扬与菲恩交手多次,早已在场上领教过

他的天赋与才华,今天坐在电视机前看完国家德比,还是忍不住连连惊叹:

“快看,就是这里,打门太果断了,甚至没有任何调整。”

听他各种赞美菲恩,一旁的罗伊斯与有荣焉,就差指着电视里的菲恩,给好兄弟介绍:“看,厉害吧,我的!”

自从菲恩下半场连续打进5球,奥巴梅扬就感受到了他身上那种不同寻常的气场,就是兴奋、开心、激动,要不是膝盖有伤,他能冲到院子里跑上几圈。

说起来,一整场比赛,绝大部分时间门,罗伊斯的注意力都放在菲恩一个人的身上,尽管菲恩在比赛中的存在感真的很强,但这个非同寻常的关注,似乎也过分了一点。

罗伊斯稍微做了一下表情管理,想到在国家队,他和菲恩一起看比赛录像时的讨论:“他说过,前锋在射门前,应该尽量少触球。”

“第一次触球的质量,将决定射门的结果。”

“三步之内,必须完成射门。”

也就是说,前锋在第一次触球之后,调整的时间门越长,对方防线的准备就越充分,最终攻破球门的机会也就越少。

他们都是职业球员,并且都是踢前锋位置,其实对这些都很了解。

但这毕竟是理论上的最佳状态,说起来很容易,但场上形势瞬息万变,要做到这一点,对球员的要求非常高,即便是效力于五大联赛的顶级锋线球员,能做到的也是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