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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他便可以查看卷宗, 清楚此前在常平侯府集福堂伺候祖母的侍女、仆从等等被变卖到何地;寻到这些人之后,他便有了证人。

还可下达追查令, 派遣大理寺探卫前去尚仁堂卢大夫的祖籍盘查追问,如若属实,届时人证、物证皆有;毕竟大理寺办差比自己遣人前去追查要快捷、迅速且证据周全的多。(此处看79章显露端倪)

最要紧的还是,勋贵世家犯案一般皆是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司会审。

三司分工明确,刑部掌审案及刑罚执行,其次大理寺负责复核刑部审理的案子中的大案,譬如拟判死刑案,如若大理寺审核不允签字,那么此案便会被打回刑部重新审判;都察院掌督查刑部、大理寺办案。

说到这里便要说一下穆苏现下任职大理寺寺丞此职的关键之处,前面说到大理寺寺丞掌大庆各衙门对京城乃至地方各州府司法案件的审查。

大理寺设寺丞之位共有五人,刑部遣送大理寺的大案,五位寺丞皆要复审,并同另外四名寺丞签字画押,必须五人皆认为可过,才具有法律效力。

是而,这便是穆苏的谋划。

升至翰林院正四品侍讲学士,他主动请缨调任大理寺,翰林院到大理寺本就属暗贬,庆元帝更不会把他任职为大理寺四品以下的官。

如此便只有将他任命为大理寺寺丞,仅有此职同他翰林院正四品对等。

任职大理寺寺丞他日后处置杜氏一案时,无论她抑或是杜伯爵府有多大的权力,买通多少官员,皆不能够过他这一关。

只要他签字画押让刑部的案子复审通过,那么刑部便只有秉公执法,杜氏没有任何侥幸逃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