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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她来到大唐,待的越久,越体会到那句‘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

并不是年代久远,人就都是蒙昧的。

古人,实则很早就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

春秋时期的《左传》里,就曾提过‘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可见两千多年前,古人已经认识到了,太近的血缘关系,会影响子孙后代的繁衍。

如果说那时还是以‘姓氏’区分,只隔绝父系一脉的近亲婚姻。

那么到了唐之前,南北朝时候,人们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认知,母系的近亲,照样会有让子孙后代更多疾的风险——

西魏就有律法:“禁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为婚。”

姜沃又特意从系统里花了筹子,买了《古今律法志》,发现到了宋代,《宋刑统》已经有明确律法规定禁止:“中表为婚,各杖一百,离之。”[1]

明清也是如此定律。

可惜,此事屡禁不止。

别的不说,只看《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婚事,依旧将两姨姊妹、姑舅姊妹作为选择,就可知,律法是律法,但……自有民情在此。

历朝历代中表婚从未消失。

法律如此规定,说明时人已然认识到了近亲结婚会增加孩子异常的风险。

之所以屡禁不止,应当是在古代现实生活中,对贵族来说,家族的利益联姻更重要;对百姓来说,家庭与孩童生存本身就有更多别的风险。

至于近亲结婚所带来的这种隐性的,一时摸不着看不到的风险……并不是他们最看重,最急切需要考虑的。

就像是食物很匮乏的年代里,哪怕人们知道,一种食物有微量的毒剂,如果吃下去,赶上运气不好,可能会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