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程亦铭没有印象照过照片的画面,也都出现在了里面。

另一面墙还很新,只有寥寥几张,而挂在最后面的一张,就是他将明锦扑倒在地,被硫酸泼了满背的画面,明锦的脸色比他的还要白。

照片里他倒在明锦怀里,后背血肉模糊一片,高昂价格的衬衫烂得破碎不堪,和瞬间腐蚀掉的皮肤黏在一起,是肉眼可见的惨状。

不像个高高在上的总裁,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他好像有点明白,这里为什么叫意识海了。

三夭站在他背后,跟着他一起看,这时突兀地出声道:「有什么意义呢,我想不明白。」

【什么?】

兔子先生的长耳朵垂下来了一些:「关于你做出,为了救他、让自己变成这样的决定的,意义。」

程亦铭沉默半晌,叹了口气,也在问自己:【对啊,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他这样一个爱财如命,除了命和财没什么能让他动容的人来说,是什么驱使了他做出那样的举动?

护住明锦,自己去接那一整瓶硫酸。

就算当时不知道是硫酸,可现在受了伤,知道了,他仍然也没有感到后悔。

为什么呢?

程亦铭想了想,又笑了,低低地自言自语道:【可能是因为,觉得他还年轻吧。】

他还年轻,不该毁容。

他还年轻,对一个明星,或者演员来说,没了脸,就几乎没了整个事业,他刚刚脱离被全网黑嘲的阴影,事业跌宕又起伏,不能再遭受这种灭顶之灾。

他还年轻,他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他本该走地很远很远,比上辈子的明锦还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