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卧室的门,沙弗莱才恢复正常音量:“吃饭了吗?”

“还没呢。”陈念把包放下?,打?量着沙弗莱的卧室。

沙弗莱:“待会儿咱点个外卖。”

沙弗莱的卧室相当宽敞,一米八的床,周围铺着毛绒地毯,书柜和衣橱明显是定制的款式,飘窗上铺着垫子改成了读书角,床的正对面是最大尺寸的升降桌。

陈念一眼就注意到了桌上的电脑。

白色的透明机箱内,各种?硬件如同某种?怪物的内脏紧密拼接在一起,同样?纯白的水冷光圈亮着,让机箱呈现出神?圣的科幻感,相当赛博朋克。

鼠标垫很大,几乎占据半个桌面,机械键盘放在正中?,键盘呈现贴合手部尺寸的斜度,顶部还有行窄窄的液晶显示屏,光点显示着英文和数字。

“哇,这个键盘好酷。”陈念伸出手,尝试着按下?某个键。

按下?去的瞬间,键帽啪嗒一声发出光亮。

光追逐着陈念的手指,跑过所有被他按到的地方。

要是十指如飞地快速打?字,肯定会闪得很炫酷吧?

陈念心动了:“这个键盘是从哪里买的?”

“我客制化的。”沙弗莱介绍道,“自己买轴承组装,雏菊黄轴,35克的触发压力,这样?就算每天敲很多代?码也不会觉得手累。”

“怪不得这么轻。”和沙弗莱的键盘相比,家里的键盘硬得简直就像石头。

陈念寻思着也许有机会自己得去换个差不多的键盘,他画画也需要按快捷键。

鼠标同样?相当高端,左右侧边都额外有许多按键。

当然,最高大上的还是那左右分布,高低错落有致的五个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