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正处于创业上升期,到处拉投资谈业务,每天只有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还经常在酒桌上喝到吐。
胃出血住院的第二天,因为一些机缘巧合,他从别人那里得知路桑和李初云的交易。
总算明白,当时路桑的弃他而去是有苦衷的。
胸腔的情绪波浪起伏,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去见她。
他拔掉针管,立马订了当天的机票,扔下一切飞去了国。
他去了路桑的学校。
路过公告栏,上面贴着小姑娘的大头照,五官精致,笑容清甜,旁边是她丰富的校园经历。
她成长得很优秀,也更漂亮了。
他唇色苍白,风尘仆仆。
在宽阔的草坪上找到她。
鬼知道他当时多么想冲过去抱着她。
可就在他迈步的那一刻,有个金发碧眼的男生亲昵地搂着她肩膀,跟另一个女生说她是他的女朋友。
那时候沈辞的口语已经非常棒了,能毫无障碍地用英语与人流畅。
他清清楚楚听到男生说的那个词,girlfriend
路桑挽着他的肩膀,害羞又粘人的模样。
沈辞愣愣地站在远处。
像有一盆冰水兜头淋下,刺骨的疼痛。
他想路桑在这里成长得这么优秀,学业有成,漂亮自在,还有自己喜欢的人。
他用什么理由把她带回去。
以他现在的能力也给不了她最好的生活。
就这样,他失魂落魄地回国了。
……
男人颓痞地靠着椅背,眼底一片黯然。
路桑愣愣地看着他,很是吃惊。
他居然去国找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