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油墨的文件很容易弄得满手黑。

初挽:“嗯。”

这么洗完手后,初挽捧着水杯喝水,边喝边继续看看,陆守俨去厨房拿了切好的水果来给她吃。

吃着的时候,初挽无意中看到旁边有一摞相片,叠得很整齐,不过之前过来没看到,应该是最近新翻出来的。

陆守俨顺着她的目光看到照片,便道:“都是以前的照片,里面也有你小时候的。”

他这一说,她便好奇了,拿过来看,里面有陆建晨陆建晖的,也有她的,她便记起来了:“我知道了,是你回来探亲,带着我们去安门广场玩!”

陆守俨:“是,今天收拾东西恰好看到这个了,就翻了翻。”

初挽随意看着,最后翻到一张,却是自己和陆守俨的合影。

背后是安门广场,看样子是国庆节,广场上彩旗飘扬游客如织,她和陆守俨站在那里,她穿着土黄色衬衫和军绿长裤,扎着羊角辫,傻傻的,旁边是陆守俨,他穿着军装。

那时候陆守俨站得军姿笔挺,像一把锋利的刀,英俊锐气,也有着少年人的清隽,而站在他身边的她,却还很娇小的一只,傻乎乎地仰着脸看向镜头。

她觉得好笑:“我小时候怎么这么傻!”

陆守俨俯首过来,也一起看:“是挺傻的。”

初挽研究了一番:“你那时候真高,而且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是吗?”

初挽叹:“当然了。”

当时陆守俨应该还不到二十岁,却已经军校毕业了,成为一名大有前途的军官,那时候应该是他人生中最为锋芒毕露的时候吧,再那之后,他好像慢慢地沉淀下来,把年轻时候的躁动尽数收敛,变得冷静沉着,仿佛永远地滴水不露不动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