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优雅一笑:“我们也算是知根知底了,我记得以前我们处得还不错,虽然后来我下乡了,你也常在外面跑,不怎么见了,但感情基础在,对不对?”

初挽:“你说得有道理。”

陆建晨是那种理智永远大于感情的人,其实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也谈过一个,他应该还是挺喜欢对方的。甚至有一次初挽和他一起喝茶,他便说起他和自己女朋友相处的一些事,她当时觉得,他可能和对方动了真感情,可以等着喝他喜酒了。

不过后来到底是没成,她不经意间问起来,他只是淡淡地一句“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她也是隐约听陆建时提起过,那姑娘家世各方面一般,他觉得爱情都是一时的,要想走得长远,还是应该更匹配一些。

说白了陆建晨是不愿意给灰姑娘当白马王子的。

这样一个足够理智的人,既然愿意应诺,那必然是不会轻易被一些感情所迷失,就算哪天他改变了心意,相信也会及时告诉自己,万万不至于做出陆建时那种勾当。

况且,他将来发展好,两个人还可以互帮互助,不至于像陆建时一样,拼命地挖自己的钱。

初挽这么想了一番后,便问:“其实说起来,咱们两个确实挺合适的,不过有些事得先谈谈,如果我们结婚,你是什么规划?你在国外,我留在国内,这样没问题吧?”

陆建晨:“一时半刻我不可能回国,结婚后,你跟我去国外。你如果想读书的话,可以,在国外读,我来安排。”

初挽:“如果我想留在国内呢?”

现在国内的古玩市场,遍地都是黄金,正是闭着眼睛捡的时候,她错过了这个,等以后陆建晨九十年代回国,那就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