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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番外 四面风 903 字 3个月前

如果你想要更多,那就来要。我本身还是一个极为匮乏的人,只有你不断向我索要,我才能不断地向你供给。永远不要担心你向我要得太多,因为我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能给你的,永远都不如你给我的多。

我们可以怀疑、可以忧虑、可以贪婪——我亦贪婪,也许不比你少——但我们都不要恐惧。

其实你并不是害怕我不能接受不做伪装的你,你那么聪明,你知道我的回答。你是恐惧将不做伪装的你完全袒露在我的眼前。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因为我刚刚也向你袒露了我自己,刚刚写下那些话的时候,我逐渐理解了你这些天想要躲起来的心情。

你向我袒露了你最深的恐惧,我也向你袒露了我的。写到这里时,我感受到了几丝震撼,我感觉到我和你之间的连接更加深厚了,‘我们’这一形容,在此刻拥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你曾经写道:一个人可不可以把另一个人当做毕生的信仰?之后你自己得出一个答案:有信仰比没有信仰要好。

信仰是与自由相对的概念,在某一维度里只可取其一。因信仰而丧失的自由并非被迫,而是出于个人的选择,是个人主动放弃——从这个角度讲,这竟然又体现出自由。

我也自愿放弃我在你的世界里的自由。”

余初从学校里走出来时,一眼便看到谭知静:他于人群中还是那样显著,谁从他身边路过都忍不住看他一眼,而他本人早已习惯他人的注视,对此毫不在意。

下一瞬,谭知静也看到他。四目相对时,谭知静冲他微微地笑起来。余初脚下不由慢下来,因为有一瞬的入迷,随后他便奔跑起来。

谭知静站在原地等待着,用目光迎接他。

余初奔至谭知静面前,停下来,呼吸急促。他用视线亲吻谭知静的脸部,亲吻他的嘴唇、领口,亲吻他风衣上一颗一颗的金属扣子、他垂至膝部的衣摆、他笔直的裤腿、他闪亮的皮鞋鞋面。

余初不能自已地蹲了下来,有些茫然地伸出手。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他渴望跪倒在知静哥哥的脚下,想伏到地上抱住他的小腿,亲吻他的脚面。他还写,自己就是谭知静的小狗,脖子里永远拴着谭知静给他的绳子,只要知静哥哥轻轻一拽绳子的那头,不管多远,他都会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一想到所有这些不加掩饰的卑贱和狂热都被谭知静看到了,余初就觉得承受不了。谭知静说得对,他不是害怕变成谭知静的小狗,他只是害怕当着谭知静的面承认这一切。

他伸着手,不知要碰触哪里,眼前的裤管和皮鞋有着奢侈的线条与光彩。但随后,他的手坚决起来,用力握住了谭知静的脚踝,平整的裤管也被他握进手里,攥出深深的褶皱,小拇指所在的手的那侧贴着锃亮的鞋面,稍微有些凉,正好安抚他燥热的心情。

谭知静没被握住的那只脚向后撤了半步。他也蹲了下来,和余初一样,压低的那只膝盖抵在地上。他轻轻地握住余初的手腕,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余初。”

余初总觉得谭知静像一尊雕像,也许不是主要因为谭知静的气质,而只是简单地因为谭知静的躯体于他而言就如古希腊雕像般完美。

谭知静越来越少像以前那样勒紧他,也越来越少用上牙齿;有时激情冲上顶峰,又按捺不住地咬他,也只是上下齿叼住他的一块肉,只有适当的疼痛,而不会留下血印。

余初倒是一如既往地钟情于吻谭知静,吻遍他身上每一格的皮肤。

谭知静没有完全从他身上离开,只是撑着上半身,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一样东西:一条连着皮带的黑色项圈。

谭知静让余初把这项圈给自己戴上。

余初不敢相信地同他确认:“给你还是给我?”

“给我。”

余初的手都禁不住地颤抖了,为谭知静戴上项圈,一寸一寸收紧,又遵从谭知静的命令,握紧皮带的一端。

谭知静紧紧抱住他,对他说:“从来都不是我牵着你,余初,绳子的另一端一直都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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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哈哈哈哈,最后一篇番外,无所顾忌~最后这句话是比文案更早产生的对白,整个故事的自由端一直都在余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