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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差让人很不安啊。

杨珍一琢磨:“那要怎么整?”

写她的名字,以后要结婚女方还能同意?

她就是这样,巴心巴肝,勤劳肯干的为后人,但是就跟一头老黄牛一样,眼界有限,心眼儿和法律知识还是相当欠缺的。

“这房子,是给你的,小意的那份拆迁款是只有户口本上的那一份,对不对?”

“说是这样说,我的跟小意的能有啥区别?”

“你的跟小意的是没区别,可是小意如果拿走了房产,以后赠予给谁,你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你留点心,或者说试探一下,如果女方强烈反对,你应该知道怎么做。”范晓娟见她不开窍,索性把话说透亮一点儿:

“我倒是不是说你未来儿媳妇不好,或者说儿子不孝顺,这钱给出去了,没有一点约束,以后就跟你任何关系都没有了,到时候受气的还是你自己,我们家的赠予,是有偿赠予,比如说姥姥给的我们的房子,要等到百年之后,我们才能自由支配,我们是签了赠予协议的。”

范晓娟只差没明着说,你看过那些家庭伦理狗血小综艺吧,虽说大部分都是在演戏,但是艺术源自于生活,这是一百多万,可不是赠出去一条金链子,一个好看的包包这么简单,那电视上还经常放呢,房子一过户,年轻人就立马变脸,把长辈从家里赶出去。

这样一说杨珍倒吸一口凉气。

近一百万的现金,就算是换成房子,也是很大的一笔资产,在当时也是一笔巨款。

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可就是视同赠予了。

跟杨珍就没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