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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珍不过是个女人,在乡下地方,没有男人的女人最容易受欺负,还有臭老头子半夜爬她家的墙呢!

“老四,你可别欺负我是个老实人,婆婆是你们妈,养你们长大,我是看在方亮的份上照顾她,可你想我一辈子都围着你们家打转,不可能!民法典都规定了,媳妇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打官司去我也不会输,你自己是当老师的,不会不讲道理吧。”什么民法典啊,义务不义务的,这些词儿杨珍都在心里背了好多遍。

她这样一说出口,几兄弟都觉得她变了。

以前这个土妞从乡下地方过来,连普通话都不会讲,现在居然还会说“民法典”“赡养义务”,去城里干活了果然洋气了好多。

老三立刻就说:“你要是不干,就别村里了,从哪里来的你就去哪里,这房子是我们家老大的,以后我们也要收回来。”

“那你拿六万块钱给我,拿不拿。”

“凭什么给你拿。”

“你家老大治病,就把六万多的积蓄花完了,别的我不说,你要是继承他的遗产,那么就要继承他的债务,这钱你不拿,我的宅基地你也别想拿走,再说这房子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谁敢让他走,我就去找法院告状去。”

法院这新颖词儿,也是杨珍从店里听来的。

说完话,杨珍就自顾自回了自己家,以后爱咋咋,最多不来往了,来往也没好事。

从这回以后,杨珍就再也不管婆家乱七八糟的事,除了年节给婆婆送点吃的,偶尔带着孩子过去收拾一下,尽尽孝心,其他的一概别找她,要是惹毛了,她就去法院告状!

这话传到张烨耳朵里,她私底下跟范晓娟说:“你觉着不,杨珍现在也变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