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胤都异妖录 米花 1873 字 4个月前

在池骋家出问题之前,二人感情已经疏远了,分手是注定的事。

婚礼前夕,吴秀娜给他打了电话,如朋友一般寒暄几句,最后她说:「谢谢你池骋,是你让我明白了只有变得足够优秀,才能和爱的人站在同一高度,没有你,不会有我的今天,我就要嫁人了,而且我很爱我先生,希望你也能幸福。」

池骋说:「娜娜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我怀疑她被人绑架了,能不能帮忙找一下。」

「绑架这种事找警察啊,我的镜台可不是乱用的。」

「我可以给你钱。」

「……」

「王知秋,你可以随便开价。」

「滚!」

可能我平时太和颜悦色了,给他造成一种温善的错觉。

我是一只妖,妖是有邪性的,惹到了我,下场不会很好。

像我这样的妖,怎么会将钱看得很重呢,池骋以为我爱钱,那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是人类才有的执念。

用了人家的身子,就要为人家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王知秋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的,在我成为她的第二年,就已经开始给她长大的那家福利院捐钱了。

那家福利院的院长是个人才,在我汇了几万块钱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骂了一顿。

她说:「秋秋,你哪来的那么多钱,我可告诉你,我辛辛苦苦将你养大不是让你走歪路的,做人要经得住诱惑,大学生要有大学生的样,别整那么乌烟瘴气的事!让我知道了饶不了你!」

我好久没听到这么正义的话了,也好久没见过这么正义的人了,一时有些感动。

后来我终止了汇钱的行为,直到大学毕业开了这家殡葬店,有了正经的收入来源,又开始汇钱。

院长很感动,时常跟我打电话,深入交谈,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那些没家的孩子衣食无忧,人人都能像王知秋一样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前程。

我堂堂一只妖,被一个人类给洗脑了,感觉自己身负重任,任重道远。

每汇一次钱,就觉得自己金光闪闪,头顶万丈光芒,仿佛快要成佛了。

这种荣誉感让我开心,为此我专门给那院长打过电话:「我每年都捐钱,就不给个奖杯什么的吗,我打算摆一面墙用来显摆呢。」

「……」

后来院长又开了一家福利院,我仍是她们的 资助人。

她们真的为我定制了一批荣誉奖杯,每年都给我寄一个,就是质量不太好,有点掉色。

摸完奖杯再摸馒头,会掉金粉,我怕被毒死,全都塞进了柜子里。

池骋被我骂了,见我面色阴沉,仍不死心,他说:「王知秋,我不是那个意思,警察如果找得到,我不会来找你的,娜娜要嫁的人是韩治,韩家那样的势力,连他们都找不到人,我觉得情况不妙。」

「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