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偷猎是一件很危险,很作死的事情,不想死的人最好别去做。
隋雄当然不想死,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饿死。
饥民们缺乏粮食,山里有粮食,而他刚好可以借到一把不错的十字弩。
该怎么办,不是很明白的事情吗?
从小在民主社会长大的他,从来就不觉得贵族对领地上一切的占有是天经地义的,相反,“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倒是早已浸透了他的鲜血,化作骨髓中的那一抹鲜红。
所以他说服了酒馆老板,带着十字弩和几个为了养活家中老小已经不要命的汉子,一起进了山。
农作物的歉收并没有影响山里野兽的生活,起码从那只被他们射死的鹿看来应该如此。
“你们看看,连鹿身上都有油,人却饿得皮包骨头……”隋雄抱怨着,和大家扛着那只鹿一起偷偷溜走。
那是一只相当壮实的雄鹿,怕是有七八百斤重。从它身上连皮带肉最后获得了大概四百五六十斤可以吃的东西,包括皮、肉、骨头、还有一些内脏。
这些东西再配合一些野菜什么的,大概可以让几个家庭渡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鹿角和一些东西或许能够卖出不少价钱,但隋雄很谨慎地把它们都深深地埋到了地下,不敢见光。
他知道,这事一旦传出去,被领主知道了,是要死人的!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三天后,就有别的饥民知道了这件事,已经饥寒交迫的他们哪里顾得上什么领主的法律,纷纷来找隋雄帮忙。
隋雄帮了忙,又去山林里面猎了头鹿。
就这么,一次又一次,事情很快就传开了。
大约十天之后的一个中午,领主的卫队长带着十来个士兵找到了酒馆。
隋雄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试图逃走。凭借敏锐的反应和不错的力气,他居然还真的冲出了包围,狂奔着朝着镇子大门逃跑。
一支羽箭划破空气,从背后射中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