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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张牙舞爪高喊着要审判罗西的学者们,连大气都不敢喘。

雷恩低头扫了一眼自己今天特意穿的纯白色的衣服,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这一身衣服花了差不多二十个金币,是帝都很有名的裁缝纯手工缝制的。这才是第一次穿,就要报废,他多少有点遗憾。

皮鞋上也有几个血滴,皮鞋擦了鞋油,血液染不上,不幸中的万幸。

他一脚踩着到死都没有透露自己姓名的学者的脑袋,轻声说了一句,“我的鞋脏了。”

一个油头粉面微胖的男人立刻挤了进来,他跪在地上,左手抓住右手手腕处略显宽松的袖口,绷紧了袖子,用他那价值好几个金币衣服的袖子,仔细的擦拭着雷恩白色皮鞋上的血珠。末了,他还捧起雷恩的鞋子,呵了一口气,用力擦了擦,才满意的将雷恩的脚放回了地上。他爬了起来,丝毫不在意自己的模样,弯着腰,低着头,佝偻着身子,“大人,您瞧,现在它干净了。”

雷恩的笑容顿时如三月春风一般和煦,他望着那男人,“麻烦你了,尼采。”

“不麻烦,不麻烦!”尼采的脑袋甩的就像被激烈撞击的女人的胸部,快速有节奏的摇晃着,真难为了他粗短的脖子。他一脸谄笑,毫不以自己的行为为耻,反而得意洋洋,“能为大人效力,是我毕生的荣幸。”

被放养到池塘这么多年,尼采早就看明白了,一个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没有金钱,可以没有健康,甚至是可以没有生命。但唯独的,不能没有权力。

拥有权力的人,就像高高在上的神明,权力者的喜怒哀乐,或是雷霆,或是雨露,无数人都要为之悸动。如果没有权力,那就是尘埃,是灰尘,被强者的行为操纵,被命运左右,连自己的尊严都不属于自己。他曾经也不是没有骄傲过,一身傲骨换来遍体鳞伤。

现在,他愿意跪下,做出最卑微,最令人不耻的事情,也要爬到权力的巅峰。

他不是想要证明什么,只是要告诉所有曾经伤害过他,看不起他的人,他也能有站起来的一天。

面对雷恩的笑容,尼采激动的浑身都要发抖。作为档案部的老人,他太清楚这几天里档案部所发生的一切,这个部门,要崛起了!而且他更清楚雷恩要做什么,他所做的事情,必然将被记入奥兰多的历史档案中,成为许多年后每一名政客都必须学习的案例。而他尼采,只要抓住时机,或许也能一跃而起,成为人人羡慕嫉妒也畏惧害怕的大人物。

为此,牺牲一点尊严,又有什么好惋惜的?

雷恩手指动了动,尼采立刻站在了一旁,低眉顺眼的模样可气可恨。

但是更让人憎恨的,却是雷恩。

他居然当着那么多学者的面,杀死了一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