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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惜,你和那个游侠少年失之交臂……”祖悲秋学着他的样子仰天躺倒,喃喃地说。

“你说什么?”郑东霆皱起眉头,奇怪地问道。

“你和那个游侠少年本来可以见上一面的,不是吗?”祖悲秋反问道。

“胡说什么?我为什么能见过他?”郑东霆莫名其妙地问道。

“你想啊,连大侠遇救是十年前的事,地点在并州。你在十年前不是也回了白马堡吗?白马堡就在并州一带啊。并州再大也不过是个州府,你和他遇上的可能性很大的。”祖悲秋道,“也许你和他见过,只是不知道。”

一道凛冽的白光在郑东霆一片混沌的脑海中猝然出现,无数纷乱芜杂的混乱记忆仿佛飓风一般在自己的脑海中划过,令他头昏目眩。

“师兄,你……是不是记起点儿什么了?”祖悲秋问道。

郑东霆此刻完全沉浸在对于十年前往事的回忆中,祖悲秋的话他根本没有听见。

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堪回首不是因为它的悲凉凄惨,而是因为它太过于美好,过于不真实,令人根本不能相信,因而也无法承受。

十年前,郑东霆神功初成,从牧天侯一门出师,向白马堡飞奔而回。十年苦练所成的功夫每一样都足以让他名扬天下,名成利就就在眼前。十五岁的郑东霆已经有了征服天下的雄心。童年在白马堡所遭受的委屈和不幸他要双倍讨还。他梦想着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夺回属于自己的白马堡,率领着白马队纵横天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济困扶危,成为江湖上万人称颂的名侠。那个时候,他对生活充满了梦想和信心,憧憬着建立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期待遇到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渴望交到一群肝胆相照的朋友,痴迷于狂歌烈马,锦绣风流的岁月。那个时候的江湖对于他而言,是一间灯火通明的歌舞酒肆,有着一大群欢呼畅饮的兄弟在厅内等待他的加入。

他记得自己回到并州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匹雪白的烈马,打了一葫芦烈到撕心裂肺的刀烧子,一边狂鞭策马,一边高歌放饮,提前品尝那行走江湖的风流不羁。当年并州的风里都透着清冽的香甜,并州的飞鸟都在唱着江湖行者的新歌,猎猎长风吹动他脖上佩戴的红巾,令他感到自己像一个扛着战旗冲入沙场的英雄,就要踏着敌军的尸骨冲到生命最浓烈的巅峰。

那种沁入五脏六腑的火辣辣感觉,郑东霆至今仍然记忆犹新,那是一种想要沸腾,想要厮杀,想要疯狂,想要破茧而出的兴奋和激动,那曾是自己的青春和曾经拥有的热情。

想到那一刻的时光,郑东霆就感到唇齿发干,舌尖上浸满了刀烧子烈酒的味道。那是他生平第一次饮酒,第一次大醉,也是唯一一次体验到纵马江湖携酒行的痛快。

待到自己醒转过来,一切已经不复存在,马没了,酒没了,狂歌烈马的锦绣岁月,惊天动地的行侠之梦,还有憧憬过无数次的刻骨铭心,都化为了虚空。自己和十年前一样一无所有,只能重新形单影只地落魄江湖。

他从来没有费神去思量:自己在狂歌买醉的途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做过了什么,自己的马到哪里去了,自己最爱的红丝巾又去了那里。他又何必去想。自己花了十年去憧憬梦想的一切都已经成空,谁还会在乎一匹马和一个酒葫芦。

“我想我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在并州时我一大半的时间都是烂醉如泥。不要说是那个游侠少年,就算是太行三十六刀从我面前排着队走过,我也不会记得。”郑东霆喃喃地说。

“真可惜,我真心希望连大侠能够找到这位少侠,有情人终成眷属。”祖悲秋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