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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太医还没回话,双喜已经跪了下来:“奴婢有罪,这些年南直隶的罂粟田,一直是御前司在收,太医院用不完的,都、都卖给南京城里往来的商人了,他们有的自己使用,有的转手贩卖。”

好家伙,全国最大的贩毒商竟然是朝廷!

朱允炆气的头疼欲裂,以手指着双喜:“太医院明知此物的危害,你御前司不知吗?为什么还要卖!”

“求皇上降罪。”

一头砸在地上,双喜老实回答道:“自元始,一百多年来此物被富商趋之若鹜,罂粟田的规模也在日增,皇产种、百姓亦种。

御前司自洪武年开始一直都是这么处理,奴婢接手御前司以来,并不知此物之毒害,故未做变更,奴婢该死。”

说到底还是认知不足,加上这年头的工艺制出来的毒品远比不上后世现代那般生猛,古人哪里知晓禁毒的重要性。

最重要的,便是利益啊。

御前司的收入直通内帑,皇帝腰包里有没有钱,这玩意在其中也是有功劳的。

“他妈的!”

朱允炆恨恨的骂了一句,禁毒禁到最后,竟然禁到自己的脑袋上,这可真是够恶心的。

“加旨,南直隶脚下的罂粟田,民禁种,皇产中着太医院勘定,留给医用部分即可,其余的一律改耕,御前司从今日起不得在回收罂粟,由太医院专收。

南京城里再有求购罂粟之商,或贩卖种子,私下种植的,皆斩!非医用病患,有百姓、富商食用罂粟的,同罪斩。”

制毒的杀、贩毒的杀、吸毒的一样杀!

乱世用重典,在禁毒这关乎国家民族的大事上,朱允炆必须从一开始的根源上就掐断百姓沾毒的想法。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压制住百姓对这玩意的猎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