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自然阈值,大约是以“华夏境内总数少于两千万人口”为限吧。

历史上三国末期官面账户人口才七八百万,算上全部隐户估计也就一千五六百万。南北朝时五胡乱华成批成批地互相屠戮,北方十室九空,人口压力就更小了。

所以整个南北朝,北方都不用打土豪分田地,直接分无主之地都够种了。

现在的情况,无非是曹袁刘之间的战乱还没持续那么久,人口锐减还没那么严重,总人口还三千万呢,可不得巧立名目打一部分土豪。

这都是历史的蝴蝶效应带来的额外麻烦,但也不得不解决——毕竟多出来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命,总要想办法给他们指条生路。

曹操干脏活解决一半。刘备这边早年靠租庸调改革的时候、打击那些拿庄园抵押加杠杆的奸商,司法拍卖分田解决掉另一半,很公平。

无非曹操用的手法更粗暴,刘备的手法有李素打磨,显得文明得多。效果却是殊途同归。

刘备听了李素的分析,当然也承认“任由曹操改革,从结果来说是赚的”,只是这个大义名分和面子上有点抹不过去。

毕竟李素这一年来都在教他“平定天下已经稳了,现在要注重的是不脏手地平定天下,让后世记载今日统一进程的史书经得起推敲”。

刘备便补充问道:“既然朝廷口口声声要讲究诚信统一,这要是利用了曹操的恶法,未免有点……”

刘备说着说着,没好意思把最后的评价说出口。李素也静静等待了好久,不敢擅自插话,确认刘备没有下文了,他才接口:

“陛下哪有利用曹操的恶法,他打他的,我们打我们的。朝廷把相关法条律令扎稳了,一切行事按咱自己的节奏,自然能以不变应万变。”

刘备:“比如?”

李素:“陛下刚才第二个问题不是还问,曹操那边变法之后,造成的卖地买地世家豪强土地被褫夺,咱要不要追认。

臣以为,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自己要做好土地交易的立法。之前大汉律法只重刑名,不重民商。

如今大汉奖励工商,号召钻研技巧,也该逐步形成工商领域的明确法典了。要想跟立刑名之律一样完善,短期内是做不到的。

但是以朝议结论、圣裁批准形成旨意的方式,颁布一些单行的商律条款,短期内还是做得到的。这次,就可以我们自己立法,把土地权利、交易相关条款,形成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