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卖出去之后还要在官府登记,某批织机编号多少到多少、卖给了某县某某工商业主,该工场主每年应该缴多少机器税……

如果私下里无授权仿制这些机器,被官府抽查工场的时候查到没有官府铭牌登记编号的机器,那就不光是三倍罚没该给李素和诸葛亮的专利费了,还要五到十倍罚没偷税漏税额。

织机可以这么管理缴纳工业生产的“增值税”,其他磁窑、蒸馏酒作坊当然也能比照管理。

那些技术同样是在“专利授权有效期”内,所以还算容易控制(李素目前建议刘备定的专利期是五到十年,根据创新程度不同核定等级,比后世专利法短了至少一半。这也是考虑到古代的国情,技术真扩散了之后只能是法不责众,所以稍微保护几年)

目前的蒸酒工场和烧青瓷的工场,不是诸葛家李家开的,就是他们授权的,掌握核心机密的顶级工匠待遇也都极高,人数少容易控制。

谁要是敢没授权就偷学不给专利费还不缴奢侈品生产税,除非不被人发现和举报,否则立刻会有陷阵营上门查封清缴欠税和专利侵权赔偿费的。

而这些东西的具体税额确定,也比织机那种“按台收税”稍微复杂一些。需要地方的财税官员实地核查,确认蒸酒和烧瓷作坊里的蒸馏炉、窑的设计产量,按产能收税。

同理,其他水车磨坊、水力锻锤作坊,也都按照额定产能收工业税。看到河边立了水车官府就能过去查。

而且考虑到这些东西本来就多半利用了政府兴修的水利工程、才能确保一年四季有稳定水流,所以本来就该给钱。前几年李素治蜀的时候,对于都江堰和乐山堰周边的水车工坊,都是收取水能使用费的。

未来不过是把这些早年的特事特办政策,厘清后整顿为常法。哪怕是自然河流边的水车工场,也可以收税,用到了人工水利设施的,再额外提高税率,以示公平。

最后的茶园、花椒田这些就按照核查种植面积收税。车船、尤其是在“专利保护期”内的“西域水陆两用大篷车”,那就比照织机,在设备生产工场出场的时候钉烙铭牌编号登记、谁买走谁就缴税。

……

一连串的组合拳下来,与财政民政和工部兵部相关的官员,都是觉得眼花缭乱,匪夷所思。

“李司空和刘尚书想到的各种对工坊生产时的收税办法也太细太可怕了。怎么给他们想到那么多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的?

不过交易流通运输的税确实是降下来了,原本只能官产的东西,好歹现在是民间只要给钱,就允许民营生产,设备上有铭牌、官府有登记造册就行。”

“这是给工商行业套上了更重的重税,不过也给了他们更公平的管理,但愿李司空能信守承诺,朝廷以后对于商人不会再跟武帝甚至其他暴君时那样肆意临时起意盘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