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刚才的争论里面,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要不要保留“孝廉”这一科。刘备和李素当然是想唯才是举,从此不考试道德了。这也更符合乱世的需求。

但毕竟孝廉科的影响力太大了。哪怕李素在朝会之前私下里跟钟繇荀攸通气,把其他高层摆平了,下面还是有很多人跳出来苦苦哀求请皇帝考虑保留。

而且这些人很多也不是坏人,是确实为朝廷考虑,很多人也是忠臣。

李素最后考虑了一下,终于意识到:历史上曹操可以作为个案偶尔下一个“唯才是举令”,但那毕竟不是百年常法,是临时性措施,所以反对没那么猛烈。

但要作为一项永久性的常设选官制度改革,名义上就永远不考虑道德,确实有点难以服众。而且刘备本人当年就是在灵帝的时候弃官回家募集乡勇与讨张纯、被刘虞命人举为孝廉的,过河拆桥很容易引来的天下人对刘备人品的猜疑。

所以李素最后临时决定:保留孝廉就保留孝廉好了,但只是名义上保留,未来哪怕依然考孝廉,也不是看你的道德作秀,而是笔试为主!要考经学的扎实程度,学问不行只会作秀依然要刷下去!

这样也免得民间疯狂作秀、各种花式刷名声搞二十四孝,甚至是厚葬之风愈演愈烈损害国力、导致财富大量灭失。

当然了,因为李素打算把察举制改为地方候选和中央考核两级,所以地方候选的时候还是可以稍微考虑一下道德的。明显有丧德败行劣迹的坏人可以先筛选掉。

只要是品行一般端正、没有劣迹的人推上来,到了中央这一环节再重点考试经学。这样,道德把关只要确保候选人不是一个危险品,最终能用还是靠才学。

“不仁不孝但有才”这种选拔标准,终究只能是一时之计,不可能成为百世之法。

在这一点上,其中最后太常卿管宁的一番苦谏,着实让刘备动容:

乱世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所以变法不能是只对眼下最有利的权宜之计。那些权宜之计只能以教令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法律的形式出现。

先秦之时,奖励耕战的商鞅之法,对于秦六世余烈、攻伐六国的阶段有利,但一统天下之后,就成了尾大不掉的弊政。所以变法和教令的分野必须明晰。

君臣对取士科目形成一致之后,剩下的就是这六科分别考出来干什么、能做哪些官,同时又要考哪些内容。

按照李素和钟繇商定的设计,孝廉是最基础的科目,考取之后依然只能当候补性的郎官,没有任何实际职权,后续要看实习期的表现,才能决定授予具体的事务性官职。

但是,孝廉与其他五科也有不同,那就是考了孝廉之后,依然保留将来再报考其他科目的权利(也得你被地方上推举、再占用一个相应科目的候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