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令当中,也免不了宣布了一个奖惩名单。

奖励的,自然是收税过程中调剂比较好、百姓困苦比较少的。代表人物有都安县令杨洪,被认定为治绩第一。杨洪也因此被破格再提拔一级任用。

惩罚的嘛,当然是执法过程中一团乱账的,最恶劣的是梓潼县令沈弥,他的罪名是“妄改国法,盘剥百姓”。

具体表现是没有算好梓潼县的粮仓容量,对于最早来缴税的那些大户,敞开了让他们全部交粮、提前把官仓塞爆。结果等梓潼县缴税晚的穷百姓来缴税时,被告知一粒粮食都不收了,必须全部兑换成钱、锦才能收——

而《租庸调法》的法条明文规定,百姓如果坚持把“田租”部分用粮食交,官府是必须收的,哪怕粮仓不够,也只能是“不许户调和庸役换成交粮”。所以沈弥的操作显然是剥夺了百姓依法坚持交粮的合法权益。

而事实上,沈弥和娄发等人本来就是广汉郡的暗中反对新法的豪强代表人物,存在官商勾结。

沈弥作为典型,当然是被刘备明正典刑,押到成都当众斩首弃市、抄没家产。

其他几个做得没那么明显的,才躲过了一死,根据情节或是降职、或是罚俸。

王府教令的总原则,就是“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

事情的情节、客观的危害、主观的动机,全部要考量,主客观相统一论定赏罚。

五郡之内,无人敢有不服。

……

奖惩教令下发后没几天,李素也问关羽借了一些兵,主要是把高顺的陷阵营借来了——陷阵营太精锐,拿去修河工水利有些太浪费了,所以本来在关羽那儿也就是维持一下工地秩序,闲着也闲着。

高顺也不二话,因为本来就驻扎在犍为郡的南安县,所以李素就拿了一堆抵押地契,让高顺就近从犍为的几个县开始“强制执行”。

毕竟陈建为代表的犍为抗拒派土豪,经过这次加杠杆豪赌之后,已经有些周转不开了嘛。汉朝虽然没有《破产法》,也没有《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条例》,但李素让陷阵营去强制执行老赖,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武力反抗,也不存在什么“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

现在可是汉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