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刘备也表示他已经知道李素跟糜竺谈好了卖马的生意,此行等糜竺的船队到了幽州,刘备至少有一千匹乌桓马可以出售。

李素看到这儿时,心中颇为欣喜:己方阵营至少今年是不会缺钱了,而且自己垫的公款也能全部要回来,从此账目清晰。

糜竺答应过,收购刘备战马时,会比照幽州时价上浮两三成,所以每匹乌桓马均价起码七万钱了,一次性卖一千匹,可不得七千万之巨!

所以,信的末尾,刘备关照李素在回来之前花钱千万不用太吝啬。

同时还提到,州牧刘虞因为前线越来越吃紧,也给了刘备一个“在不增加朝廷预算,额外多私募一些兵源交给朝廷,即可立功升官的”机会。

只要刘备“远程出钱”,关照糜竺和李素额外再多募1000丹阳兵,就给刘备补涿郡都尉的缺,算秩一千石。而之前刘备的官职才良乡县令,秩六百石。如此一来相当于给个超配的武职,但文职不变。(汉朝的官经常身上挂好几个差事,尤其是文武可以分开挂,品秩也可以不一样)

这种机会,平时是不常有的,也就战事紧迫才会下达这种任务。

性质其实还等于是花钱买官,但比花钱买官要好听得多,不会损及名声——比如你直接给朝廷一千万钱买个官,那是丢人的。

但如果朝廷给你一千万预算、你却募回来价值两千万的兵,事实上你往里贴了一千万,但只要不对外说你贴钱了,伪装成“因为我口才好,办事能力强,仅靠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丹阳豪帅酋长以礼来降,所以才多募到那么多兵”,那么不但清流没法指责你,还得实打实佩服你是个能臣能吏。

钞能力也是能力嘛!

李素见信后,就知道怎么做了。己方阵营目前本来就面临“官位通缩、人马太多官太小”的问题,既然大钱都花了,再花几百万升个都尉,名正言顺,有何不可?

一个县令带两千乡勇打仗已经挺扎眼了,要是扩充到五千人,还不让同行侧目?

如果刘备挂了郡都尉的头衔,五千人也就勉强解释得过去了。

于是李素找到糜竺,把信给对方看,用信上描述的“乌桓战马规模”期权作为抵押,又临时借了笔钱,等到了涿郡后用马的进货价抵偿。

然后,李素快刀斩乱麻地只花了两天时间,最后找了一趟张多和许乾,各自问他们买了五百个质量相对较差的丹阳兵,一共一千人,作价八百万,也就是每人八千。

这个价钱是压得很低的了,所以兵源质量也不太好,但因为这些兵不是己方留下的私兵,而是给领导交任务的,差一点就差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