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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大操大办,大搞婚礼。

底层黎民百姓举办婚礼就不准大操大办,限制婚宴规模和参与人数,着村、乡各级政府严格督管,一旦超过,就算逾越,要打板子,要坐牢。

大操大办不能停,不能限制,否则还真有人要有怨言。

而且时代变了,现在的豪强不是西汉时期那种一代发家的土财主了,现在的豪强都是几代人积攒下来的家底子厚实的大豪强,也不会因为一场婚礼就破家。

但是这个婚礼习俗还是不要改。

让官员、豪强等家底子厚实的家族大操大办花大钱,到时候地区的相关从业者也能赚一笔,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国家主导的劫富济贫。

举办婚礼总要吃的东西,总要喝的东西,总要一些装饰品还有各种用具之类的,他们是要花大钱的。

这笔钱肯定要往外花,很难内部消化,这个钱一旦流动起来,就能创造经济价值。

搞一个等级制度,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和高高在上的心理,到时候指不定他们还要加大多少花销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而且以后要是有人完成人生逆袭,可以大操大办了,那肯定更愿意花大价钱办婚礼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能让这种人心甘情愿花大钱的事情不多,结婚就是其中一个。

就像当初郭某人和曹兰结婚的时候,老曹家往外花的钱能买三个当年的郭氏家业。

所以关于举办婚礼的习俗方面,郭鹏仿照汉宣帝下圣旨通报全国,着全国范围内通行。

有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大操大办,普通百姓小小庆贺即可,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不准触犯国家律法,如有触犯者,严惩不贷。

有身份地位的也要按照社会地位和官职高低做出细节上的规定,到了什么级别才能操办什么样的婚礼,等等等等。

这道命令在黄龙殿会议大举争论的背景之下颁布,实在不受关注,直接就颁布下去通行全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