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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走吧,有人请咱们喝酒了。”萧凡没好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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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官驿的路上,萧凡心里叹了口气。

看来曹毅终于知道他没在陈家当女婿了,这回估计会下力气劝他投奔燕王,可是……萧凡却实在不太想投奔他,历史上的明成祖雄才大略,乃世之枭雄,若论当皇帝,他确实是个好皇帝,文治武功样样出色,是他一手缔造了大明的第一个盛世,永乐盛世。

但是在这位枭雄皇帝的手下当官可就凄惨了,他在位二十多年里,论起杀人,可不比他老爹朱元璋逊色多少,在他手下当官,要时刻小心着不被砍脑袋,这样下去会得心理抑郁症的,很不健康。

再说萧凡如今与皇太孙朱允炆交情日厚,投靠燕王势必要反朱允炆,背叛朋友的事儿可不能干。

路上萧凡下定了决心,如果曹毅劝他北上,他就想个委婉点的说法推辞。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跟朱允炆交了朋友,背叛朋友的事是绝对不能干的。

打定主意后,萧凡心里反而轻松了。

他从没觉得自己如何了不起,穿越又怎样?靠着那点儿可怜的历史知识未卜先知又怎样?时势之下,有些事情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改变的,不是每只蝴蝶扇扇翅膀都能引起一场飓风的,萧凡就是一只翅膀扇动无力的蝴蝶,只能干干采花的勾当,刮不刮飓风跟他没关系。

萧凡三人跟着刘捕头入了城,没过一会儿,一名捕快便快步凑到刘捕头身边,道:“头儿,有人报官,县丞大人要咱们迅侦案,缉拿人犯。”

刘捕头平淡的道:“出了什么事?”

捕快一脸晦气道:“别提了,南城外李庄的李石头,前几日他的儿子染了天花,死了。按李庄的风俗,得天花身死的人,遗体必须火化,家属要埋只能埋骨灰……”

“结果怎样?”

捕快一拍大腿,道:“这年头什么怪事儿都有,李石头一家火化了儿子,收集了儿子的骨灰,装在一个小陶罐里,然后夫妻两人哭哭啼啼的在庄外挖坑呢,结果坑一挖完,夫妻俩抬头一看,搁在坑外面的陶罐子不见了……”

刘捕头惊讶道:“被偷了?”

“是呀!”

刘捕头咂摸着嘴,皱眉道:“他娘的!这年头真是怪事连连,那贼偷骨灰干嘛?瘆不瘆得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