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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望,发觉来人并不多,只是区区两百骑左右,马速也不算快。更重要的是,骑在马身上的人,身着五颜六色,看上去就不像是一支正规的部队。

倒像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

巢丕昌也见到了,最初时他有些犹豫,他知道自己这两千人根本不足与城中大队明军交战,自己来起的只是一个试探作用。因此,若是大队明军前来迎击,他会毫不犹豫地回头逃走。

但看到的不仅不是大队人马,而且是一群乌合之众,这让巢丕昌觉得,似乎有机可乘。

等那些人近了点,他看到其中一人手擎面大旗,旗上书写着东倒西歪的一排字:“大明京畿勤王义勇”。

“这是什么狗屁玩意儿!”巢丕昌顿时乐了,这分明是一群百姓组成的所谓勤王义军,纯粹的乌合之众,只怕不少人连如何使用武器都不知道,能在马上不跌下,已经是幸运了。

就这样一群人,跑来同他交战,那是十足地送死。正好,他也需要一些人头,向着自己的新主子邀功献媚!

“弟兄们,这可是送上门的功勋,将他们灭了,咱们便收工回去涮羊肉!”

听得他这一声,那些降军稀稀拉拉地应了起来,都有些无精打采。巢丕昌看着那不到两百骑乱七八糟地到了离自己军阵不过五十丈处,他下令准备射击,就在这时,却看到对方大旗猛然挥动,然后刺耳的锁呐声响了起来。

“竟然用锁呐传递消息,果然是乌合之众……”巢丕昌这念头才浮现起来,就看到原本东倒西歪的对手,突然之间骑正,每个人的骑姿,都再标准不过。而且他们胯下原本慢悠悠晃荡的战马,也在那一瞬间开始发力冲刺!

“咦!”巢丕昌愣住了,然后厉声喝道:“射,射!”

就在他的厉喝中,叛军中执着火铳者开始瞄准击发。火铳轰响中,叛军阵营里一片硝烟。

此时虽是七月初秋,但这一日刮的却是东南风,故此那层烟幕,将叛军罩得牢牢的。巢丕昌心念一转,情知不妙,他既然投降了建奴,便不是个胆大的,也不声响,自己拨转马头转身就走。

但这个时候,那二百骑已经加速加到极致,他们手中的弯刀也亮了出来,像是数十枝利箭,直接贯入了乱军阵列之中。

闪亮的弯刀劈入肉体之中,借着战马的冲击,又迅速拔了出来,向另一条生命收割过去。由新襄军械所按照俞国振的建议特制的马刀,带有血槽,即使深深劈入人体,也能轻易拔出,不至于被剧烈收缩的肌肉夹住。

这种可怕的骑兵武器,在叛军当中掀起了狂浪,只一个瞬间,便杀了个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