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随着生日聚会接近尾声,黎露和程霁月也没玩多久就提前回去了,黎露爸妈虽然开明,但也不准女儿晚上玩超过十点。

程霁月本以为只是参加了个简单的生日聚会,却没想到惹来了一场令人无语的风波。

南方的冬天来得晚,十一月中旬依旧秋高气爽,凉快宜人,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冷空气刮了几日秋雨,把温度骤降了许多,昨天还能穿短袖短裙,今日究必须得穿外套长裤了。

程霁月不得不回了一趟老家拿冬天的衣服和被子,否则这个冬天光靠校服是熬不过了。

程霁月的老家在本市郊外最偏远的一个山村,要从学校坐二十分钟公交到汽车站,再坐大巴一个半小时到镇,然后再坐摩托车十分钟兜兜转转到村口,最后沿着泥石路步行五分钟到家。

每次她下午出发,回到家就已经傍晚了。

一栋二层未装修的毛坯楼房,旁边几棵荔枝树和菠萝蜜树,门口小铁门栓着一条瘦黄土狗,没有狗窝,逢生人就狂吠一通。

黄狗听到动静竖起了耳朵龇了龇牙,但见到是程霁月后,还是摇了摇尾巴。

程霁月进门后,先是听到一旁鸡屋呱噪的鸡鸭同叫,厨房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再走几步就听到客厅旁边一间杂物房里缝纫机车声,她妈黎丽芬正低头缝纫手套,这个她几乎干了一辈子的枯燥手工活。

黎丽芬虽才四十几,但平日干农活干粗活日晒雨淋风吹雨打的,原本姣好的容貌早就晒成了黄脸婆,为了方便还剪了个老气的短发,因为日积月累地伏案缝纫手套,后脖子处还起了个肿肿的富贵包,妥妥一个农村妇女样。

程霁月站在门口,沉默地看着母亲的背影。

她从懂事起就发誓,这辈子绝对不要成为像母亲那样的女人,大字不识几个,一生困在家庭里洗手羹汤,日夜操劳,生了一个又一个,被公婆刁难,被老公责备,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黎丽芬察觉二女儿回来了,偏头看了一眼就转了回去,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继续手上的活儿,只淡淡地吩咐道,“去厨房看下水开了没有,把青菜放去焯水。”

“然后顺便把院里晾晒的衣服给收了,扫下地上的鸡粪。”

程霁月敛眸,什么也没说,转身去了厨房。

夜幕降临,程霁月把饭菜做好端到客厅餐桌上时,已经晚上八点了。

程三妹走读附近的初三,周末不用去学校,她去同学家玩耍回来,而读小学的程家豪去疯玩回来就一直窝在躺椅上拿着手机打游戏,粗口连篇,见到程霁月这个二姐,也不叫一声。

最后背着手回来的程永华,他穿着个花衬衫,哼着粤语歌,身材瘦削,但人模狗样一表人才,显然是去他伙计的小商店那边打完牌回来了。

程永华这辈子也没什么出息,靠着关系镇政府找了个闲差,每个月巡河巡山打打杂能有个几千块收入,年轻时爱玩,早早结婚生子,混到中年几个钱也照样玩。

打牌打麻将打老婆喝酒吹牛逼样样精通,唯独重男轻女这一点,比村里的老古董还要顽固不化。

因为在他眼里,女儿一旦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很少有顾娘家的,嫁的远的话,甚至连回都不回了。

所以女儿养大即可,一次彩礼就能回本,没必要投资太多去读书,有的一毕业不照样嫁人生子?浪费那个钱干什么呢?

在吃饭时,程永华见二女儿几个月才舍得回一趟家,还真靠自己本事在市重点一中坚持读到了高三,如今出落得水灵,这种青春年纪最适合开始慢慢挑个好婆家了,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他吧唧了一口小白酒,没好气对程霁月道,“既然回来了,明日穿醒目点,我带你去镇上相一回!”

程霁月扒着碗里的饭,头也不抬,“明天一早我要回校。”

话一落,程永华顿时横眉倒竖,发脾气地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面目狰狞起来,吓得

程三妹一缩脖子,低着头大气不敢出。

只有程家豪跟没事人似的,黎丽芬给他夹了个鸡腿,盛了碗汤,他就只顾啃着鸡腿。

程永华瞪眼道,“翅膀硬了要飞了是吧!?老子养你这么大不是让你去死读书的!”

程霁月也猛地拍下筷子,回呛道,“我长那么大也不是为了嫁人的!”

程永华这两年没少被她怼过,他脸色一转,又变得苦口婆心道,“你说你要是读到大学毕业都二十几了还有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