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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杰是个富二代,家里有钱,也不在乎他的三百块钱,但是他还是坚持给。

他爸妈四处奔波做生意,根本也不管他,他们太相似了,所以他们成了朋友,也是这几年出生入死的兄弟。

李鑫睿家距离他们就比较远,家庭情况一般,又不学习,就跟着他们鬼混。

林凯是个社会人,很早就出来混社会了,然后开了那家刺青店,傅臣虎口处的那个“欢”字也是林凯纹的,当时林凯问他为什么纹一个字,傅臣只是道:“喜欢这个字。”

他不是喜欢这个字,而是喜欢叫“欢”的这个人。

从那时候起,这个纹身就一直跟着他了,他不是好学生也不是好人,所以也不怕别人看他怪异的目光,很多时候他想不顾一切地豁出去追时欢,但是他害怕时欢受伤。

他可以承受污言秽语,但是时欢不行,别人侮辱时欢一句都不行。

回到家后,狗狗看起来惶恐不已,傅臣把他的项圈解了,笑意渐浓,对它说:“这里以后就是你家了,不用再流浪了。”

狗狗对着他叫了几声,然后凑上去很亲昵地蹭他,似乎能听懂他说话似的。

傅臣洗了个澡,拿起手机将时欢的手机号码存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话突然打进来了,傅臣吓了一跳。

是时欢打来的。

傅臣深呼吸好几下才接起她的电话,尽量让自己表现地镇定,他漫不经心地问:“怎么了?”

时欢在那边小心翼翼地问:“你真的谈恋爱了啊?”

傅臣心里一抽,轻笑一声:“你很在意?”

时欢问:“你真的喜欢那个女孩啊?她对你好吗?”

傅臣心里突然酸涩不已,他抿了唇问时欢:“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