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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娴回到宫殿后,解开披风,慢慢仰倒在床榻上比起眼。

她合眸许久,直到天色漆黑,才睁开双眼。

她拿出了夹在枕间的那块匕首刃,放在纤细的指尖把玩,每一次银光闪烁,都像是要把指腹割开。

奚娴盘着腿思索了很久,才开始仔细考虑应当怎么办。

她不懂陆宗珩想要做什么,但却知晓自己想要做什么,那就够了。

真是困扰啊。

奚娴歪着头,盘着双腿,柔软蓬松的长发散落着,心里的小猫喵喵叫个不停,在壁垒上猫挠似的留下爪影。

这个男人很有耐性,如果她甚么都不做,奚娴确定他能与她耗上一辈子。

果然,先一步下手的还是她了。

她的双指夹起那块利刃,慢慢思索起来。

她把利刃带来身边,并不是指望自己能靠一块利器就杀死那个强大的男人。

这当然是无比可笑的想法。

而她的匕首,除了割开皮肉之外,还能用来召集那些人。

这是她上辈子都没有用过的方式。而这辈子可以首先试一试。

只她的记忆而言,奚氏一族的血缘来自前朝的皇族,但却并不是末代皇帝的那一支。

在皇朝落魄之间,奚氏的王爷已经预料到了结局,带着自己收藏的无数珍宝和书卷隐姓埋名,豢养了一匹死士,不惜离开封地为代价,也要保存自己的血脉和亲族。

他的预料果然也并没有出错,前朝陈姓皇族遭受灭顶之灾,陆氏皇族历经了数代,终于迎来的辉煌的顶峰,而隐姓埋名的奚家人,却只能做陆家的臣子,而且还是不受重用的臣子。